招标
浦头镇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工0514-868589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1
公告正文


浦头镇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浦头镇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下文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浦头镇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9.7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浦头镇双丰村、袁滩村、引江新村等3个村电管站、涵洞、节水渠等农田水利设施维修
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验收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供应商应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报名资料: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感兴趣,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①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南苑东路169号(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2楼代理部)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4点30分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21日14点30分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同时提供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4.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4年3月12日17:00前送达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招标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浦头水务站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
联系人: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
项目联系人:姜工
联系方式:0514-8685896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