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RC-ZBDL-2024-00683)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5 月 1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资产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27.0000 万元,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20.0000 万元,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27.0000 万元,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党兴武 16101200410959542;
中标候选人(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叶璐 16101201511655036;
中标候选人(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付静 1110120181103077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29072388
三、其他
1.公示期:3 天;2.服务期限:1)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自委托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委托事务(包括案件诉讼或执行程序、仲裁终结,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终止,即:仲裁或一审、二审、再审、检察监督阶段、执行阶段(包括直至执行回全部款项、权益或双方对争议达成的最终协商意见并执行/履行完毕);2)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自委托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委托事务(包括案件诉讼或执行程序、仲裁终结,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终止,即:仲裁或一审、二审、再审、检察监督阶段、执行阶段(包括直至执行回全部款项、权益或双方对争议达成的最终协商意见并执行/履行完毕);3)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自委托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委托事务(包括案件诉讼或执行程序、仲裁终结,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终止,即:仲裁或一审、二审、再审、检察监督阶段、执行阶段(包括直至执行回全部款项、权益或双方对争议达成的最终协商意见并执行/履行完毕)。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审计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织产业园灞柳五路 3513 号
联 系 人:刘锐杰
电 话:029-613151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E 座 29 层 2901 号
联 系 人:王洁
电 话:18829072388
电子邮件:HRC23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