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用和专业条件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DJDA-G1005
项目名称:通用和专业条件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场地建设、教室改造等工程,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工期:120天(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七)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人本单位缴纳一年或以上社保证明。4.在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后到中标结果公告前不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并且资格预审通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申请人公章)。(八)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申请人本单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数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上A或B或C级数据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限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请在www.jstcc.cn平台(新版)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13696606237),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关注项目(JSTCC2300814513)通过后,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并下载电子发票,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提醒:申请人必须在上述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线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通用和专业条件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编号:2022-JLDJDA-G1005
一、项目名称
通用和专业条件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2-JLDJDA-G1005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资概算:约1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上级划拨
(四)要求工期:120天(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六)招标范围:场地建设、教室改造等工程,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申请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请人最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纳税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申请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财库〔2022〕3号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不同申请人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申请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申请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近3年: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定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较大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提供保密承诺书原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六)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七)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人本单位缴纳一年或以上社保证明。
4.在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后到中标结果公告前不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并且资格预审通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书面声明加盖申请人公章)。
(八)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申请人本单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数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上A或B或C级数据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限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九)申请人及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申请人公章)。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合格入围单位不少于8家(若少于8家,则本工程重新招标)。当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多于12家时,招标人将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对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进行随机排序(现场录像,参与人员签字确认)。随机摇号顺序作为招标人实地考察报名单位的顺序,依序考察合格单位满12家时,后序单位作未入围处理,不再参与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审办法采取合理低价评分法,取所有有效投标价与合理低价相比,最接近的三家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价减合理低价,差的绝对值最小的三家,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出现报价一致情况现场抽签确定。
1.加权平均法。
合理低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A%+次低有效投标报价×B%+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C%。
2.算术平均法。
合理低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P%(P值范围一般为97~99)。
3.二次平均法。
合理低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最低有效投标报价)/2。
本项目开标时,由公证处从上述三种方式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
加权系数A、B、C或P值,在开标时确定,由公证处随机抽取确定。
加权系数取值
第一组:A50,B30,C20,P97
第二组:A55,B28,C17,P98
第三组:A60,B25,C15,P99
(二)定标办法:由建设单位采取评定分离的办法现场定标,由公证处从三名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预中标顺序,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人。如果因质疑、投诉情况等中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况,则按照中标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如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履约,则按照评标办法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此定标办法重新确定中标顺序(评标入围结果不作改变)。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7日17时30分。
(二)获取方式:请在www.jstcc.cn平台(新版)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13696606237),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关注项目(JSTCC2300814513)通过后,在待付款项目中进行线上支付并下载电子发票,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提醒:申请人必须在上述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线上支付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支付购买。
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300元/份。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1月 11日08时30分。
(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1日10时00分。
(三)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2室。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资格预审文件于2023年11月11日10时00分准时开启并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公证处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情况予以现场确认。
九、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一)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现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上级部门予以相应公示、处罚。
(三)招标人将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资格预审不合格申请人名单和原因,公示期3日。
(四)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申请人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301室
联 系 人:张浩宇、任佳丽
电 话:13851833296、17166576459
E m a il:2873803142@QQ.com
邮 编:210007
2023年10月3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联系代理机构张浩宇13851833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301室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浩宇、任佳丽 电 话:13851833296、17166576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宇
电 话: 1385183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