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区级核验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3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梦涵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楠8795206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区级核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八条一号一幢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7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52****200016273-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区级核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4.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核验(第一包)

41.38

1.核检全区范围内不少于1379栋隐患整治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910栋、其他自建房469栋);

2.线上核查隐患自建房6896栋;

3.编写抽检街乡自建房抽检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区级核验采购,包括自建房核检和编写街乡核验报告等全部内容。

02

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核验(第二包)

41.38

1.核检全区范围内不少于1379栋隐患整治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910栋、其他自建房469栋);

2.线上核查隐患自建房6896栋;

3.编写抽检街乡自建房抽检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区级核验采购,包括自建房核检和编写街乡核验报告等全部内容。

03

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核验(第三包)

41.38

1.核检全区范围内不少于1379栋隐患整治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910栋、其他自建房469栋);

2.线上核查隐患自建房6896栋;

3.编写抽检街乡自建房抽检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整治结果区级核验采购,包括自建房核检和编写街乡核验报告等全部内容。

本次共分3个包,申请人可以选择多个包参与报名磋商,但兼投不兼中。即:本项目共分3个包,申请人可选择其中1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报名磋商,但为保证服务进度和质量,在本项目只允许中1个包。若该申请人在多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例如,A公司在第1包和第2包的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名,则其只被允许在第1包确定成交供应商,第2包的推荐成交候选人根据综合排名依次递补,即第2标段由排名第二的申请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设计、鉴定等专业机构资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磋商活动;

2)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28至2024-06-03,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八条一号一幢二层

方式:

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每包分别获取)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签章或签字(项目名称注明包号)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7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八条1号1幢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06-07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八条1号1幢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及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其他政策要求等。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中的标的对应《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请根据上述标准判断服务的承接商为何种类型。

4.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启当日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磋商。

5.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每家公司限1人)参与磋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磋商现场,与会人员应遵守磋商现场规定,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        

联系方式:王梦涵,64186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八条1号1幢            

联系方式:李楠,87952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电 话:  8795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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