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第一批电力合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95.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03936853
预算金额95.95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第一批电力合作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第一批电力合作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003936853】),比选人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比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第一批电力合作项目为对呼和浩特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支撑和协调。】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95.95万元(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第一批电力合作项目的业务开发合作服务】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9595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同类项目或类似信息化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采购人认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采购人认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 10 日至2023年 6 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巨华巨海城10区1号楼3单元901】。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30日9 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巨华巨海城10区1号楼3单元901】。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巨华巨海城10区1号楼3单元901】
邮 编:【026000】
联 系 人:【李德鑫】
电 话:【15104883786】
电子邮件:【15104883786@139.com】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比选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6 月 9 日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第一批电力合作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003936853】),比选人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比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第一批电力合作项目为对呼和浩特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支撑和协调。】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95.95万元(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第一批电力合作项目的业务开发合作服务】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9595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同类项目或类似信息化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采购人认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采购人认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 10 日至2023年 6 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巨华巨海城10区1号楼3单元901】。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30日9 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巨华巨海城10区1号楼3单元901】。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巨华巨海城10区1号楼3单元901】
邮 编:【026000】
联 系 人:【李德鑫】
电 话:【15104883786】
电子邮件:【15104883786@139.com】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比选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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