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湾一富星半岛项目住宅30台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13.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2
公告正文

 

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湾一富星半岛项目住宅30台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富星半岛住宅30台垂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从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32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意向投标人需自行注册加入珠江实业非工建类采购系统社会供应商库。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且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注册资金需要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万元。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维保驻场服务,保证24小时有维保人员值守。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
6、投标人服务于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机电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出具承认书。(此处“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服务报价书(写清楚增值税发票税率,含税价和不含税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92号富星半岛管理处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17: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92号富星半岛管理处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海红

联系电话:88666555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92号5座首层(住所申报)

                          采购方: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分公司

日期: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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