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7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812252
(三)预算金额:725,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6月01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对番禺区砺江河、莲山围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片区)施工前鉴定的251间房屋进行施工后房屋鉴定,比对施工前房屋鉴定报告,出具施工后鉴定报告,并进行施工影响评价; 2.针对因施工出现损坏的房屋(以实际数量为准),编制修复方案及造价,出具相关成果报告文件; 3.配合采购方对存疑的房屋业主进行释疑并跟进后续相关工作。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谢兆冲 84755513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06月01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812252
(三)预算金额:72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按采购人下达任务量,按规定配置工作人员。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完成结算评审为止。 | 1.对番禺区砺江河、莲山围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片区)施工前鉴定的251间房屋进行施工后房屋鉴定,比对施工前房屋鉴定报告,出具施工后鉴定报告,并进行施工影响评价; 2.针对因施工出现损坏的房屋(以实际数量为准),编制修复方案及造价,出具相关成果报告文件; 3.配合采购方对存疑的房屋业主进行释疑并跟进后续相关工作。 4.施工后房屋鉴定服务综合单价为5.00元/平方米;修缮方案及预算编制服务综合单价为2000.00元/间;项目服务费、查勘费、鉴定费、资料编制费、人工费、验收费、各项税费以及完成本服务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釆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结算方式:以采购人与成交服务单位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乘以服务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最终以番禺区财政结算评审为准。 | 1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服务单位须积极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对釆购人提出的合理指导意见进行配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调整,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 |
2 | 服务单位应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工作,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的经验、能力应能够胜任所承担任务的方案、组织、计划、协调工作并相对稳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工作人员。 |
3 | 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安全操作,注意人身安全,因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服务单位承担。 |
4 | 所有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编写详细的方案报告。 |
5 | 服务单位承担为采购人保密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所有人员未经釆购人允许严禁评价、复印、转借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和技术结果。 |
6 | 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并在现场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修缮方案报告》及造价预算书。 |
7 | 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6月01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对番禺区砺江河、莲山围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化龙片区)施工前鉴定的251间房屋进行施工后房屋鉴定,比对施工前房屋鉴定报告,出具施工后鉴定报告,并进行施工影响评价; 2.针对因施工出现损坏的房屋(以实际数量为准),编制修复方案及造价,出具相关成果报告文件; 3.配合采购方对存疑的房屋业主进行释疑并跟进后续相关工作。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谢兆冲 84755513
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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