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395512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琪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95512 (三)预算金额:1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第1页-为万环西路绿化工程 边段一项目 ((2024)穗仲案 字第35084号)提供 法律服务。技术要 求:1.代书起诉书、代办立案手续、代提 起上诉或提交答辩;2.代为整理和提交证 据;3.代申请办理诉 讼保全、先予执行手 续;4.代为诉前、诉 中调解;5.代为参加 庭审活动(包括法庭 调查、法庭辩论 等);6.签署、送 达、接受法律文书;7.代理其他相关法律 事务。商务要求:1. 根据法律规定的时 限、时效以及审理机 关的要求,及时申请 立案、诉讼保全、先 予执行、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 受委托的事务;2.及 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 理工作的情况,对委 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 况的正当要求,应当 尽快给予答复;3.在 代理工作中获知的委 托方的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 任,非由法律规定或 者委托方同意,不得 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供应商要求/人员配置 要求:指派不少于1 名执业律师代理本案 件相关工作。服务响 应要求:在法定时 限、时效内完成相应 工作。报价要求计费 标准:总价包干 12000元其中一审 -
1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自中标之日起8000,二审及后续 再审4000元(包含 遇同一主体或关联人 员,就相同、关联事 由按不同标的提请案 件)。)报价方式:报总价,请根据项目 要求,结合计费标准 一次性报出总价。计 费方式:照《广东省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粤价<2006>298 号)按基础收费,其 中二审收费在一审基 础上减半。报价人的 投标报价已包括完成 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 有费用(含各种税 费)。付款方式为分 期付款。一审法院有 关判决、裁定、调解 书作出后,根据供应 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发 票,5个工作日内向 财务主管部门申请支 付一审100%服务 费,即8000元,二 审(如有)法院有关 判决、裁定、调解书 作出后,根据供应商 提供的合法有效发 票,5个工作日内向 财务主管部门申请支 付二审100%服务 费,即4000元。支 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 政资金,采购人在前 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 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 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 续的时间(不含政府 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 时间),在规定时间 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 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 按期支付。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 后,未经采购人书面 同意,成交供应商均 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 定项目有关的资料,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 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 目。中标供应商需指 定专人与采购人联 系,如人员发生变 更,需书面通知采购 人。成交供应商不得 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 目的劳务权分包或转 包。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112,000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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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万环西路绿化工程边段一项目((2024)穗仲案字第35084号)提供法律服务。技术要求:1.代书起诉 书、代办立案手续、代提起上诉或提交答辩;2.代为整理和提交证据;3.代申请办理诉讼保全、先予执行 手续;4.代为诉前、诉中调解;5.代为参加庭审活动(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6.签署、送达、接 受法律文书;7.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商务要求:1.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申请立案、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2.及时告知委托人 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3.在代理工作中获知 的委托方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 露。供应商要求/人员配置要求:指派不少于1名执业律师代理本案件相关工作。服务响应要求:在法定时 限、时效内完成相应工作。报价要求计费标准:总价包干12000元其中一审8000,二审及后续再审4000 元(包含遇同一主体或关联人员,就相同、关联事由按不同标的提请案件)。)报价方式:报总价,请根 据项目要求,结合计费标准一次性报出总价。计费方式: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粤价 <2006>298号)按基础收费,其中二审收费在一审基础上减半。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 所需的所有费用(含各种税费)。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一审法院有关判决、裁定、调解书作出后,根据 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财务主管部门申请支付一审100%服务费,即8000元,二审(如有)法院有关判决、裁定、调解书作出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财务主管 部门申请支付二审100%服务费,即4000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 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 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 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定项目有关的资料,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 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标供应商需指定专人与采购人联系,如人员发生变更,需书面通知采购人。成交 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劳务权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为万环西路绿化工程边段一项目((2024)穗仲案字第35084号)提供法律服务。技术要求:1.代书起诉书、代办 立案手续、代提起上诉或提交答辩;2.代为整理和提交证据;3.代申请办理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手续;4.代为诉前、诉中调解;5.代 为参加庭审活动(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6.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7.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商务要求:1.根据法律 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申请立案、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2.及 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3.在代理工作中获知的委托方的商 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供应商要求/人员配置要求:指派不少于 1名执业律师代理本案件相关工作。服务响应要求:在法定时限、时效内完成相应工作。报价要求计费标准:总价包干12000元其中 一审8000,二审及后续再审4000元(包含遇同一主体或关联人员,就相同、关联事由按不同标的提请案件)。)报价方式:报总 价,请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计费标准一次性报出总价。计费方式: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粤价<2006>298号)按基础收 费,其中二审收费在一审基础上减半。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含各种税费)。付款方式为分期付 款。一审法院有关判决、裁定、调解书作出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财务主管部门申请支付一审100%服 务费,即8000元,二审(如有)法院有关判决、裁定、调解书作出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财务主管部 门申请支付二审100%服务费,即4000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采 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 人已经按期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定项目有关的资料,也 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标供应商需指定专人与采购人联系,如人员发生变更,需书面通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劳务权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第3页-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林琪茜 39910446 采购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第4页-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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