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鸿立皓跃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821101000018431491
五、合同编号: 11N0102444392024123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消防安全标识 指挥假人
无品牌指挥假人
个
2.00
1000
2000
2
视频会议系统/录播服务器 无人机
无品牌无人机
个
1.00
2990
299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 路春花
联系电话: 19990177684
传真:
地址: 木垒县人民北路木垒县公安局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消防安全标识的网上超市合同(11N01024443920241234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