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第二阶段工作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czx2022172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晓亮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妙桃0591-8330836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3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第二阶段工作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 仓山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12: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预算金额 ¥1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妙桃、高婷婷、陈思佳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308367
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鑫高新苑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晓亮 1880591205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妙桃、高婷婷、陈思佳 0591-83308367

项目概况

福州市仓山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第二阶段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2172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第二阶段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第二阶段工作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通过开展试点第二阶段工作,进一步验证优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体系框架、指标内容和核算方法,完善平衡表编制技术路线等,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方式: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0591-87848515 ,邮箱:fjczxzb@126.com)。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1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90504581060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申请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响应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响应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响应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响应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响应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鑫高新苑1号楼        

联系方式:王晓亮 18805912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叶妙桃、高婷婷、陈思佳 0591-83308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妙桃、高婷婷、陈思佳

电 话:  0591-8330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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