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嵊泗县人民法院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招标项目(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syc2023-08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嵊泗县人民法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嵊泗县人民法院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招标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SSYC2023-08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具体要求

招标人专用账户服务项目

1
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嵊泗县内设有机构或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投标人所在行的市级行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银监部门(2020年度-2022年度)任一年度监管评级3级及以上。
(4)具备与浙江省法院案款管理系统2.0建立数据对接的技术条件:投标人的总行或总行下属的任一分支机构与上海浦东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过“浙江法院案款系统2.0接口开发服务或对接服务合同”或提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已对接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如无上述第(4)点材料,有竞标意向的银行,应提前到法院进行技术对接,符合与法院案款管理系统对接的相关技术条件后并提供符合技术对接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方可参加投标。
2、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主体为市级分行下级机构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舟山市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各服务机构在中标后不得改变和转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 ;下午 2:30—4:30时。
2、发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21号海天大厦1508室
3、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3级及以上证明;
c)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舟山市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有)
d)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e)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发售方式:
投标供应商可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954650384@qq.com,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将采购文件工本费汇入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账号:583837577500015)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21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21号海天大厦150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9月21日09时30分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21号海天大厦1508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市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67216304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21号海天大厦1508室
2、采购人名称:嵊泗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66659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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