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霍山县】【成交公示】霍山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2023-036-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骥0564-5020033
中标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公示信息
霍山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36-1
二、项目名称:霍山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宏前、吴康圣、田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197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38号102室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5022670、0564-50200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38号102室
联系方式:0564-5022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霍山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36-1
二、项目名称:霍山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霍山县265辆巡游出租汽车安装智能服务终端设备 服务要求:利用4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及出租车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同时为全县265辆巡游出租汽车安装智能服务终端设备,实现对巡游出租车的实时调度监控,为司机提供车辆遇险报警及信息服务,以便提升车辆的有效利用率,提高出租车运行的安全性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车辆和司机的管理,并实时与计价器收发数据相连,方便获取出租车的营运数据信息。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服务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完善出租汽车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运价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卫星定位与运行状态数据库、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数据库、应急指挥管理数据库、稽查管理数据库、营运收入数据库等系统应用数据库。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宏前、吴康圣、田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197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38号102室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564-5022670、0564-50200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38号102室
联系方式:0564-5022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骥
电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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