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网状吊杆系杆拱桥结构体系与设计方法研究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82297693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网状吊杆系杆拱桥结构体系与设计方法研究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研究项目已通过宁波市交通运输局重大交通建设工程科研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业主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依托工程甬台温高速本次改扩建宁波市境内的南段,即宁波西坞—麻岙岭段,起点桩号K15+085(国高网桩号 K1518+450),自北向南沿既有沈海高速(甬台温高速)老路两侧抬升高架,改造现状奉化互通、上跨金海路,跨越东江后与老路接顺,经奉化服务区,在翁家村下穿甬台温铁路、方门村下穿甬金铁路后,再沿老路拼宽穿西店镇,改造现状宁海北互通,到达宁海梅林凫溪北侧,然后东南辟新线同步设置梅林互通,路线跨凫溪、甬临线及现状高速,设桥梁跨越杨梅岭水库,在水库中下穿甬台温铁路,沿方前村山体东侧布线至仇家村,设置宁海互通,然后沿仇家西侧山体布线,设隧道穿越相见岭山体,在百亩洋村出洞后沿白龙潭、上甘溪西侧山边傍山行进,至黄坛镇东北侧设辛岭互通后接回老路,沿老路拓宽经黄坛镇、前童镇,改造宁海南互通,桑洲岭隧道单侧增建隧道出洞后经桑洲镇,左侧单侧拼宽至麻家村后过渡至右侧分离增建麻岙岭隧道,到达宁波市与台州市交界处的麻岙岭,终点位于隧道中两市交界处,终点桩号 K84+141.79(国高网桩号 K1589+911),老路长度71.461km,改扩建后路线长度69.051km。其中,新建段15.454公里,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段53.597公里。
本项目以东江大桥为依托工程。东江大桥为奉化高架2号桥跨东江节点,该节点跨东江,位于奉化高架2号桥末端,东江堤坝间宽度为108m,无通航要求。路线与其交角为45°,既有高速采用9x20m空心板斜交跨越,桥墩布设与水流方向基本一致。考虑到大角度斜交桥梁传力路径稍复杂,运营病害较多,因此提出水中不落墩方案,采用单跨跨越东江,考虑所需主跨为190m。综合考虑工程造价、技术成熟度、后期运营养护成本、桥梁景观、施工风险等因素,拟采用190m系杆拱桥方案。施工方法拟采用先梁后拱少支架体系现场拼装施工。
本项目针对网状吊杆拱桥设计状态、力学性能、经济性能、构件方案,通过理论分析、数值模拟、结构试验等方法,研究最优设计状态、力学与经济性能提升方法、构件精细化设计方案,研究成果包括:建立网状吊杆系杆拱桥结构体系优化方法、改善力学性能提高经济性能、提出优化方案应用于背景工程。
2、采购内容和范围:
《网状吊杆系杆拱桥结构体系与设计方法研究》项目设1个标段,具体为科研项目总体统筹、网状吊杆系杆拱桥最优设计状态研究、网状吊杆系杆拱桥力学与经济性能提升方法研究、网状吊杆系杆拱桥构件精细化设计方案研究;同时,须需配合课题结题、课题鉴定评审、课题验收备案、成果申报等相关内容工作。
具体研究计划以课题研究任务书(或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必须制定详尽的阶段实施方案和应完成的阶段性成果。
3、计划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以甲方约定交货时间为准。                      
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全部课题验收(或鉴定或结题)止      
4、施工质量目标: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通过结题验收。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含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课题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且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任务所必要的试验场地、设备及资金条件。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1个及以上土木工程类(拱桥)相关课题研究或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履约证明材料或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供应商名称。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负责过1个及以上土木工程类(拱桥)相关课题研究或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或参保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履约证明材料或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30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0-16 00:00至2024-10-24 23:59。(不得少于2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0-23 09:00。采购人将于2024-10-24 00: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5 09:00;(不得少于3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山路139号(客运中心北大楼4楼),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18229769373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0-25 09:00。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山路139号(客运中心北大楼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229769373
电子邮箱:
2、监督部门:浙江交投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科创中心A座22F                     
电    话:0571-56181038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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