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石排镇福隆大围一、大围三村马西路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石鑫产业园南侧
(3)招标人:东莞市石排镇福隆股份经济联合社
(4)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宏生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石排镇福隆大围一、大围三村马西路厂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13548.87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47130.80 平方米,容积率≤3.479,建筑密度≤44.6%,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8339.40 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约46.3 米,建筑最高层数为8 层,总停车位≥144 辆。主要建设内容有:两栋厂房,一栋宿舍楼以及配套设施等。(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 设计周期:50 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其中:
①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5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审稿和相关资料,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批等手续;
②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25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③设计配合服务期:自本项目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7)项目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813.8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1771.47 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和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等)、消防、防雷、暖通、电梯、节能、环保、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及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及相关配套工程等。(2)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负责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含相关费用)等。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标准。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2025年1月14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评标情况
开标记录:
1、2025年1月14日15时0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在线签到的投标单位共4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
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4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4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情况:无。
6、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7、投标会现场参会各方均无异议。
数据打包会记录:
1、2025年1月15日09时0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召开数据打包会。
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评标程序。
数据打包会现场参会各方均无异议。
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01月15日09时30分至2025年01月15日12时3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4)
评委守则
详见《评委守则》。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石排镇福隆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人)
东莞宏生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五、符合要求的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
2 |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4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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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90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10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总体设计思路(构思) | 25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兼顾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15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15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后续服务承诺 | 15分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投资控制 | 10分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20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200页扣5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1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5分 |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合同金额≥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2.5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有效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能反映设计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中标通知书或审图合格书等证明材料。③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
3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5分 | 项目总负责人:(2分) (1)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项目总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过合同金额≥300万元的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有效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能反映设计合同金额、岗位信息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中标通知书或审合格书等证明材料。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负责人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负责人: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 |||
3 | 价格评分 | Y=/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
八、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61.77 | 通过 | 10 | / | 71.77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2 | 投标单位2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77.82 | 通过 | 10 | / | 87.82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3 | 投标单位3 | 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63.67 | 通过 | 8 | / | 71.67 | |
4 | 投标单位4 | 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66.5 | 通过 | 10 | / | 76.5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九、评标结果和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定标候选人: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标候选人: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