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学院
乙方:厦门路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XJ]2017239的龙岩学院问卷调查系统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行业应用软件 | 行业应用软件 | 1 | 48000 | 路正问卷调查管理系统V1.0 | 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的免费(上门+配件)质保期。 |
合计: | 4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学院;
4.3交付条件:1、验收合格;2、售后服务: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上门+配件)保修一年。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应将本合同产品部署在甲方服务器上,乙方以光盘的形式向甲方交付软件安装包,并向甲方提供软件光盘1份和必要的操作手册(中文版)及安装部署手册文件1套。 5.2甲方指定张柏青(联系电话:13859555608;邮箱:13859555608@139.com)为接收产品及书面文件的联系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测试、检验应在产品交付后 5个工作日内进行;甲方有义务在验收期间内就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 6.1.2对本合同产品完成检验合格后或者符合本合同约定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产品交付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因非乙方原因导致验收未能完成的,视为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且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货款的95%,即人民币肆万伍仟陆佰元整(¥45,600.00元)。余款5%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1年后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后及保修服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货、所交付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或逾期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的,或甲方逾期付款的,则违约方应偿付该货物款1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0.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市政府采购办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3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合同产品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所需的费用都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护(包含产品的安装部署、版本升级、使用答疑指导和故障核查排除)。 14.2免费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可以提供有偿技术服务支持,服务费用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量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14.3任何一方对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有关信息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泄漏秘密一方应赔偿保密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如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则以甲方签字、盖章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
甲方: | 龙岩学院 | 乙方: | 厦门路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 住所: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4号304室C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蔡英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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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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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7-2797326 | 联系方法: | 1598080773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厦门禾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101583001052503434 |
签订地点:福建省龙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