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WGC2023017)
金额
98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71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生0759-339917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WGC2023017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18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WGC2023017 地块位置 湛江市坡头区科技产业园龙头园区廉坡公路以西、华源路以北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2.171253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98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公园与绿地 0.000074
工业用地 2.171154
城镇村道路用地 0.000025
受让单位 湛江市创安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工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具体规划条件按【湛自资坡(海)〔2022〕162号】文执行。
备注:  其它事项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价保证金。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6.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为9771万元。7.工业项目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办公楼、值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生产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以构筑物为主的工业项目、新型产业用地除外)。8.有关产业、环保、规划要求,供地后由所在地相关部门跟踪落实。9.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文件(粤自然资利用发〔2018〕9号)规定,非经营性用地或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重新公开供应。10.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规定“工业用地最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竞得企业可根据企业需求,在竞得地块之日起五天内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弹性出让申请。11.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公示期: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8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邮政编码:524000
    联系电话:0759-3399170
    联 系 人:周生
    电子邮件:3399192@163.con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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