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峰乡锦湖污水零直排村资源化利用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金额
49.1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峰乡锦湖污水零直排村资源化利用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附表:
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淳安县或注册在“飞地”税收缴纳在淳安县,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关企业(分公司除外);
2、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4、交易响应人(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至具有交易响应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交易响应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5、凡有意参加交易响应者,请于交易前自行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业务系统申报”注册企业诚信信息,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和下载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交易资料,并进行交易响应确认。
说明:详细信息请见“项目交易公告”和“项目交易文件”。
金峰乡锦湖污水零直排村资源化利用工程资料.doc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项目类型 | 市政工程 | 项目编号 | A3205820001004150 |
建设单位(盖章) | 淳安县金峰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吴新君 |
项目名称 | 金峰乡锦湖污水零直排村资源化利用工程 | 建设内容 | 详见清单 |
项目地址 | 金峰乡锦湖村 | 投资总额 (万元) | 49.1718万元 |
交易响应保证金 | 0元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7月4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 | 交易会议时间 | 2024年7月11日10时30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承包资质要求 | 注册地在淳安县或注册在“飞地”税收缴纳在淳安县,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关企业(分公司除外)(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项目经理 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交易响应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如发现有在建未完工的,则该交易响应文件无效) |
交易方式 | 公开交易 | 交易会议地点 | 地址:淳安县金峰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政府一楼会议室) 交易会议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淳安分中心 |
建设资金情况 | 上级财政资金 | 发包内容及范围 | 图纸所示内容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知朋 | 联系电话 | 13968112689 |
建设单位地址 | 金峰乡金峰村 | ||
咨询单位(公章) | 淳安县金峰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及电话 | 郑淑军 13575727860 |
附表:
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淳安县或注册在“飞地”税收缴纳在淳安县,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关企业(分公司除外);
2、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4、交易响应人(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至具有交易响应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交易响应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5、凡有意参加交易响应者,请于交易前自行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业务系统申报”注册企业诚信信息,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和下载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交易资料,并进行交易响应确认。
说明:详细信息请见“项目交易公告”和“项目交易文件”。
金峰乡锦湖污水零直排村资源化利用工程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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