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零星工程第2包招标公告(2024-JQ52-G4010)
投标剩余时间7
金额
9.7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52-g4010
预算金额9.76万元
招标公司内蒙古某医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询价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2024年零星工程第2包

二、项目编号:2024-JQ52-G4010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 务 名 称

服 务 要 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营养科办公室改造工程

更换地砖、室内管道改造、更换暖气片及室内粉刷等工程

内蒙古某医院

10

 

 

烧伤科楼前围栏更换工程

围墙拆除、砌砖、焊接围栅栏及围墙粉刷等工程。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       

※2.项目预算:           97648元              

※3.最高限价:            97648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 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1223日至1227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某医院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 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医院),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139 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13930分。

(三)报价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医院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139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医院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二)踏勘地点:          /       

(三)联系人:            /       

(四)联系电话: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  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崔助理、麻女士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0471-3495051  

移动电话      /         

    真:      /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医院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马女士    

办公电话:  0471-3495048  

移动电话:  13015229996   

  

采购机构:内蒙古某医院(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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