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2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8-81580886
标书截止时间2018/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0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北侧、汇晶路东侧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占地约200亩,其中业务技术用房约2.4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71710270101-BD-002 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02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发改行服发【2017】111号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北侧、汇晶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查验大厅925m2、考试楼3850m2、综合业务大厅9000m2、车驾管大数据中心19006m2,建筑层数—查验大厅地上1层、考试楼地上2层、综合业务大厅地上3层、车驾管大数据中心地下1层+地上11层
2.1.3合同估算价:1.923亿元
2.1.4工期要求:60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25日;节点工期1、车管区(含查验大厅、考试楼、综合楼三个单体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2019年1月25日主体验收;满足内外装修施工条件,毛坯房完成(含屋面防水、内外抹灰、门窗洞口找方、楼地面基层)2019年4月25日;完成所有工程量(含内外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绿化等),满足交付使用条件,综合验收2019年8月25日。2、办公区(含大数据中心及其配套附属工程),0.00以下工程2019年1月25日完成;主体验收2019年10月25日;满足内外装修施工条件,毛坯房完成(含屋面防水、内外抹灰、门窗洞口找方、楼地面基层)2020年1月25日;完成所有工程量(含内外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绿化等),满足交付使用条件,综合验收2020年5月25日。
2.1.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主要包含:土建(不含桩)、地下室基坑支护、电气、给排水、消防、室内装饰装修、暖通、建筑智能化、电梯、保温一体板墙面、钢结构屋面系统、外立面涂料、门窗工程、室外工程(土方、雨水回用、道路、雨污水、生活给水、消防管网、电力预埋管、路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认定标准: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并且该项目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企业自2015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965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四方盖章)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工程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4)本项目所称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 自 2016 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7 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连建管【2018】215号。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3月-2018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8月31日00时00分至 2018 年9月4日 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9月20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为95%-100%,本次招标人确定的D值为95%)。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开标前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1、投标报价(84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0.5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临时道路布置0.5分(建议页数2-4页);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建议页数5-10页);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建议页数6-12页);
5)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分(建议页数5-10页)
6)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及相应措施1分(建议页数5-10页)
7)针对本项目降低成本保证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1分(建议页数5-10页)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建议页数15-28页);
9)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建议页数6-15页);
10)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陈述和答辩不得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项目负责人答辩除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未按要求设定篇幅的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篇幅实际情况自行扣分。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 特殊标记等。
3)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将做无效标处理。
4)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A、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①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及评标入围结束后进行;
②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后评标入围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③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顺序与开标顺序一致,评标委员会集中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方式进行;
④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陈述及答辩时间必须控制在20分钟以内;
⑤陈述及答辩题由技术标评委在评标系统中每人提出两道题后由系统在所有题目中随机抽取两道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书面形式作答;
⑥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按暗标的要求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 ⑦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B、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及
答辩 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分

0-1
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
负责
人答
辩分
值0-1
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3、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企业拟报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965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四方盖章)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建筑面积、工程内容、竣工验收证明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4)本项目所称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5)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4)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5分):
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系统中获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将系统中获取的信用分值按满分100分折算成综合信用分5分,各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值按同比例折算并保留二位小数。
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www.lygcin.gov.cn
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如符合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加旺 15161373079
张海南 1850518264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
招标人联系人:宁主任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61383466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0886
2018 年 8 月 20 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08月31日2018年09月0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08月31日2018年09月04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4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宁军 联 系 人: 陈柱
电 话: 0518-81861250 电 话: 0518-8158088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206155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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