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地下水监测井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0931-864566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诚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玉珍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地下水监测井项目更正公告
  • 时间:2024-08-09
  • 点击:0
  • 来源:

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地下水监测井项目

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地下水监测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 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现更正为: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乙级资质;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更正日期:202408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皋兰金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931-8645660

代理机构:甘肃诚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新区中川镇与龙首山路交叉口西200米院内

联系人:魏玉珍

电话:1311930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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