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创新园三期E楼室内外空间提升改造工程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创新园三期E楼室内外空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创新园三期E楼室内外空间提升改造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致:福建玉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驲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现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 称):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新园三期E楼室内外空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区专题会议纪要<2023>2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估算总价约9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创新园三期E楼室内外空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增设主入口景观置石、E楼 南侧入口景观优化提升、E楼一层大厅通达性改造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 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7087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 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 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 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 |
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 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 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 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 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0 月 7 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 10 月 11 日17时00分00秒,派员 派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 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 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0层A区)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记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 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 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10 月 16 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市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 号国际大厦10层 层A区 区));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 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 10 月 11 日17:00 前携带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及资 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前往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州市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 号国际大厦10层 层A区 区))予 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22878805 ,传真:/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0层A区,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18059683188、19105001837,传真:/ 联系人:张工、阮工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电话:0591-62338323 |
2 招标公告附件
郑 志 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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