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园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安庆月山野生动物世界(一期)EPCO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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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2GC24A01G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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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三园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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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振球 联系方式:1385566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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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工程费用48668.816984万元,设计费750万元,年运营成本9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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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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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8355433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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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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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7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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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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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大别山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铜陵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济南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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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投标工期 |
7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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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振宁路298-2号;安徽省铜陵市淮河路华福大厦;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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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用下浮率:9.29%,设计费:745.00万元,年运营成本:896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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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王生全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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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18202003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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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海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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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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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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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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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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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1.皋陶大道二期(寿春路~环渠路)及三源河桥工程(第二次)项目获得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2.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开元寺入口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奖)一等奖(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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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庐江县泥河路工程二标段。 2.中国横道河子猫科动物饲养繁育中心黑龙江东北虎林园规划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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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合肥能文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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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投标工期 |
7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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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句容市长江路399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绿怡居西区36-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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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用下浮率:9.70%,设计费:740.00万元,年运营成本:89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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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孙征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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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1412010201008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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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刘邦书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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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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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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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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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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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1.吉安市神岗山公园(旅游综合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获得2021-2023年度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杜鹃花奖)。 2.余庆县余庆河河道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规划设计获得二〇二一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江苏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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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吉安市神岗山公园(旅游综合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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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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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投标工期 |
7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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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61号;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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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用下浮率:10.50%,设计费:741.00万元,年运营成本:87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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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方雨柏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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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1352015201513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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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陈炳炎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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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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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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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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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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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1.厦门市心脏中心工程项目获得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2.焦作市站南路、河南路工程获得2023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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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厦门市心脏中心工程(施工)。 2.洛宁旅游集散中心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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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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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夏磊,联系电话:1835543360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4611359;0556-466230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