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3242022000024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817-6989655
中标公司威海金中元生物肥有限公司33.4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33.4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鸿门高品有限公司33.4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仪陇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242022000024
二、项目名称:仪陇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嘉欣路三段25号附2-1 | 334,4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其他货物 | 秸秆腐熟剂 | 威海金中元生物肥有限公司 | 1.有效活菌数≥2.07亿/g;2.枯草芽孢杆菌≥1.34亿/g;3.地衣芽孢杆菌≥0.55亿/g;4.黑曲霉≥0.18亿/g;5.纤维素酶活≥56.7U/g;6.蛋白酶活≥23.8U/g;7.水分≤8.6%;8.细度≥95.4%;9.PH值=7.2±0.3;10.未检出汞、铅、镉;11.砷≤3.1mg/kg;12.铬≤11.4mg/kg;13.铊≤0.4mg/kg;14.未检出粪大肠菌群数;15.蛔虫卵死亡率为100%;16.动物蛋白氨基酸含量≥0.14%; | 80000(公斤) | 4.18 | 334,400.00 |
杨丽、陈军(采购人代表)、刘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与采购人双方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共计6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仪陇县仁德街
联系方式:13980312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春晖路五段34号
联系方式:0817-6989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80312398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秸秆腐熟剂采购项目.pdf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秸秆腐熟剂采购项目.pdf 附件3.pdf 附件3.pdf
绿化平
仪陇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3242022000024
四
2022-06-24
是否通过符未通合性审查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 |
是1 | 是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34400(元)(叁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2800(元)(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8400(元)(叁拾玖万捌仟肆佰元整) |
是1 | 是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34400(元)(叁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2800(元)(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8400(元)(叁拾玖万捌仟肆佰元整) |
是 | 是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34400(元)(叁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72800(元)(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98400(元)(叁拾玖万捌仟肆佰元整) |
序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符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
供应商名称过原评审结果
号格性审查合性审查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体化
四川鸿门商贸有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鸿门商贸有
1是是1是
限公司
四川威尔达斯商
2是是1万肆仟肆佰元整)
贸有限公司
体化
夜府采泡-
仪陇县和瑞达商
3是是是
贸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仪陇县和瑞达商
体化
府
一体化平
四川省政府采狗-
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
德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狗
-第1页-
四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会
西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阳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照州省政府采消一体化平台
-第2页-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原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仪院县农业农村局)的(仪陇县2021年杆综合
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秸杆腐熟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威海金中元生物肥有
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21.3万元1,
属于(小型企业);
2.(秸秆腐熟剂),属于(工业)行业;供应商为(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78.8万元,资产总额为20万元,属于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商贸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酒
限公
日期:2022年6月23日
41
采购编号:N5113242022000024 仪陇县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腐熟剂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 |
知 书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二年六月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评审方法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九章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案 |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对仪陇县 2021 年秸秆综 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 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 目 编 号:N5113242022000024 2、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3、采 购 人: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00000 元。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 遇或歧视待遇):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 根 据 《 关 于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查 询 及 使 用 信 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 www.ccgp.gov.cn ) 等 渠 道 查 询 供 应 商 在 采 购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的 信 用 记 录 并 保 存 信 用 记 录 结 果 网 页 截 图 , 拒 绝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 询 论 证 , 其 提 供 的 咨 询 论 证 意 见 成 为 询 价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供 应 商 资 格 条 件 、 技 术 服 务 商 务 要 求 、 评 审 因 素 和 标 准 、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等 实 质 性 内 容 条 款 的 , 视 同 为 采 购 项 目 提 供 规范编制。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6.1 询 价 文 件 发 售 起 止 时 间 : 2022 年 6 月 10 日 00 : 00 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 23:59:59 时(北京时间),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可下载领取询价文件。 6.2 报名渠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 1 |
标 ( 响 应 ) 管 理- 未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中 选 择 本 项 目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 只 有 从 该 系 统 获 取 了 采 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其他方式获取文件视为无效报名)。 注 : 供 应 商 应 当 将 报 名 资 料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邮 箱 :180963027@qq.com ( 邮 箱 标 题 备 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注: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 信 ( 格 式 见 附 件 一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供 应 商 为 自 然 人 的 , 只 需 提 供 本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 附 件 二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 询 价 文 件 售 后 不 退 , 供 应 商 报 名 后 其 报 名 资 格 不 能 转 让 , 报名资料必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开 标 时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 1. 参 加 开 标 的 供 应 商 需 提 供 开 标 当 日 48 小 时 内 有 效 的 核 酸 证明材料。2.开标人手持公司提供的介绍信并附法人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询价地点: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2 年 6 月 20 日 09:30(北京时间); 响 应 文 件 必 需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送 达 询 价 地 点 。 逾 期 送 达 、 密 封 和 标 注 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 询 价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以 公 告 形 式 发 布 。 本 项 目 若 有 更 正 公 告 , 将 以 信 函 、 电 子 邮 件 、 短 信 提 示 等 其 中 至 少 一 种 方 式 将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的 内 容 通 知 所 有 报 名 成 |
功 的 供 应 商 ( 需 要 纸 质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自 行 到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采 购 部 领 取 ) , 该 更 正 公 告 的 内 容 为 采 购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请 各 供 应 商 在 网 上 报 名 时 留 存 准 确 畅 通 的 手 机 号 码 , 并 随 时 关 注 网 站 , 自 行 下 载 更 正 公 告 内 容 。 若 因 供 应 商 报 名 信 息 不 准或未及时查看网上更正信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8031239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陇县春晖路五段 34 号 询价文件咨询:刘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817-6989655 2 |
附件一 单位介绍信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单位前往贵公司办理“ ”项目(采购 编号/包号 )的报名等相关事宜,请予接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3 |
附件二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以下内容请用正楷完整填写或打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 (单位名称)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电 话 | |||||||||||||||||||||||||||||||||||
投标单位传真号 | 投标单位传真号 | 投标单位传真号 | QQ 或邮箱 | |||||||||||||||||||||||||||||||||||
地 址 ( 寄 快 递 用) | 地 址 ( 寄 快 递 用) | 地 址 ( 寄 快 递 用) |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
报名时提交查 验的文件 (在□内划) | 报名时提交查 验的文件 (在□内划) | 1、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3、其它 □ □ | ||||||||||||||||||||||||||||||||||||
是否已交报名费 |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报名金额 说 明 : 供 应 商 须 保 证 填 写 内 容 的 准 确 与 完 整 , 投 标 信 息 均 以 填 写 内 容 为 准 , 因 信 息 有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自 行 负 责 。 同 时 要 保 证 通 讯 畅 通 , 如 有 补 遗 或 变 更 便 于 与 你 联 系 , 并 请 及 时 关 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 所 有 采 购 文 件 一 经 出 售 , 供 应 商 不 得 要 求 退 回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的 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4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4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4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
4 | 项目类型 | 根 据 《 四 川 省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若 干 规 定 》 ( 川 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5 | 联合体 | 不支持 | ||||||||||
1. 在 评 审 过 程 中 , 供 应 商 报 价 低 于 采 购 预 算 的 50% 或 者 低 于 其 他 有 效 供 应 商 报 价 算 术 平 均 价 的 40% , 有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或 者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要 求 其 在 询 价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 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供 应 商 不 能 证 明 | ||||||||||||
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低于成本价 事项详细陈述。 6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3.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实质性要求)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4.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递 交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失信企业 1. 严 格 按 照 《 关 于 对 政 府 采 购 领 域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的 合 作 备 忘 录 》 ( 发 改 财 金 〔 2018 〕 1614 号 ) 和 《 四 川 省 公 7 相 关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严 重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实 施 办 法 》 ( 川 发 改 信 用 规 执行 〔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5 | 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低于成本价 事项详细陈述。 6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3.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实质性要求)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4.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递 交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失信企业 1. 严 格 按 照 《 关 于 对 政 府 采 购 领 域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的 合 作 备 忘 录 》 ( 发 改 财 金 〔 2018 〕 1614 号 ) 和 《 四 川 省 公 7 相 关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严 重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实 施 办 法 》 ( 川 发 改 信 用 规 执行 〔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5 | 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低于成本价 事项详细陈述。 6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3.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实质性要求)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4.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递 交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失信企业 1. 严 格 按 照 《 关 于 对 政 府 采 购 领 域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的 合 作 备 忘 录 》 ( 发 改 财 金 〔 2018 〕 1614 号 ) 和 《 四 川 省 公 7 相 关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严 重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实 施 办 法 》 ( 川 发 改 信 用 规 执行 〔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5 | 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低于成本价 事项详细陈述。 6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3.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实质性要求)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4.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递 交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失信企业 1. 严 格 按 照 《 关 于 对 政 府 采 购 领 域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的 合 作 备 忘 录 》 ( 发 改 财 金 〔 2018 〕 1614 号 ) 和 《 四 川 省 公 7 相 关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严 重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实 施 办 法 》 ( 川 发 改 信 用 规 执行 〔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5 | 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低于成本价 事项详细陈述。 6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3.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实质性要求)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4.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递 交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失信企业 1. 严 格 按 照 《 关 于 对 政 府 采 购 领 域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的 合 作 备 忘 录 》 ( 发 改 财 金 〔 2018 〕 1614 号 ) 和 《 四 川 省 公 7 相 关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严 重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实 施 办 法 》 ( 川 发 改 信 用 规 执行 〔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5 | ||||||||
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低于成本价 事项详细陈述。 6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3.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实质性要求)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4.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递 交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失信企业 1. 严 格 按 照 《 关 于 对 政 府 采 购 领 域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的 合 作 备 忘 录 》 ( 发 改 财 金 〔 2018 〕 1614 号 ) 和 《 四 川 省 公 7 相 关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严 重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实 施 办 法 》 ( 川 发 改 信 用 规 执行 〔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5 | 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低于成本价 事项详细陈述。 6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3.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实质性要求)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4.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递 交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失信企业 1. 严 格 按 照 《 关 于 对 政 府 采 购 领 域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开 展 联 合 惩 戒 的 合 作 备 忘 录 》 ( 发 改 财 金 〔 2018 〕 1614 号 ) 和 《 四 川 省 公 7 相 关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严 重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实 施 办 法 》 ( 川 发 改 信 用 规 执行 〔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5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8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 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 下列情形的,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 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给予 10%的 价格扣除;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小微企业)的,给予 5%的价格扣除;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 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2.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 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价格分。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货物,也有中型、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依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为小微企业,以可享受的最高等级价格扣除计算,不重复享 受价格扣除。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还应当提供由省级或以 | ||||||||||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30%以上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未提 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 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确 网产品政策体现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 询详情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 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6 |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30%以上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未提 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 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确 网产品政策体现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 询详情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 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6 |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30%以上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未提 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 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确 网产品政策体现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 询详情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 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6 |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30%以上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未提 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 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确 网产品政策体现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 询详情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 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6 |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30%以上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未提 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 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确 网产品政策体现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 询详情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 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6 | ||||||||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30%以上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未提 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 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确 网产品政策体现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 询详情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 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6 |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 30%以上 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 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未提 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 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确 网产品政策体现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 询详情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 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6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0 | 询价情况公告 | 供 应 商 资 格 审 查 情 况 、 询 价 情 况 、 报 价 情 况 、 询 价 结 果 等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
11 | 询价保证金 | 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根 据 川 财 采 [2020]28 号 文 件 ,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政 府 采 购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对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 项 目 由 仪 陇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收 履 约 保 证 金 , 金 额 为 成 交 金 额的百分之五。 交 款 方 式 : 应 当 以 支 票 、 汇 票 、 本 票 或 者 金 融 机 构 、 担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保 函 等 非 现 金 形 式 提 交 。 ( 转 款 时 备 注 项 目 名 称 和 采 购 人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10830400000550 退 款 时 间 : 履 约 结 束 后 , 供 应 商 凭 采 购 人 出 具 的 《 质 量 验 收 合 格证明书》到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办理退款手续。 | ||||||||||
13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人:林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817-6989655 | ||||||||||
14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17-6989677 |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 持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仪陇县春晖路五段34号领取中标通知书(外地企业如不能及 | ||||||||||||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时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后 可由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 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0817-6989633 1.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 乱 , 标 书 意 思 表 示 前 后 不 一 致 等 ) , 应 及 时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或 采 购 人 ) 将 给 予 以 解 答 , 并 纠 正 询 价 文 件 中 的 错 误 。 但 是 , 供 应 商 不 得 就 属 于 采 购 保 密 范 围 内 ( 比 如 : 供 应 商 报 名 情 况 、 如 何 制 作 响 应 文 件 才 不 至 于 废 标 、 如 何 评 标 等 ) 的 事 项 向 四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错误 16 内 容 的 , 并 且 这 些 错 误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成 交 结 果 或 可 能 损 害 政 府 采 供应商询问 购 当 事 人 利 益 而 又 不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的 , 由 此 而 产 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四川亘晟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询价文 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询价 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 出处理意见。 7 |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时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后 可由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 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0817-6989633 1.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 乱 , 标 书 意 思 表 示 前 后 不 一 致 等 ) , 应 及 时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或 采 购 人 ) 将 给 予 以 解 答 , 并 纠 正 询 价 文 件 中 的 错 误 。 但 是 , 供 应 商 不 得 就 属 于 采 购 保 密 范 围 内 ( 比 如 : 供 应 商 报 名 情 况 、 如 何 制 作 响 应 文 件 才 不 至 于 废 标 、 如 何 评 标 等 ) 的 事 项 向 四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错误 16 内 容 的 , 并 且 这 些 错 误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成 交 结 果 或 可 能 损 害 政 府 采 供应商询问 购 当 事 人 利 益 而 又 不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的 , 由 此 而 产 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四川亘晟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询价文 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询价 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 出处理意见。 7 |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时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后 可由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 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0817-6989633 1.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 乱 , 标 书 意 思 表 示 前 后 不 一 致 等 ) , 应 及 时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或 采 购 人 ) 将 给 予 以 解 答 , 并 纠 正 询 价 文 件 中 的 错 误 。 但 是 , 供 应 商 不 得 就 属 于 采 购 保 密 范 围 内 ( 比 如 : 供 应 商 报 名 情 况 、 如 何 制 作 响 应 文 件 才 不 至 于 废 标 、 如 何 评 标 等 ) 的 事 项 向 四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错误 16 内 容 的 , 并 且 这 些 错 误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成 交 结 果 或 可 能 损 害 政 府 采 供应商询问 购 当 事 人 利 益 而 又 不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的 , 由 此 而 产 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四川亘晟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询价文 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询价 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 出处理意见。 7 |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时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后 可由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 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0817-6989633 1.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 乱 , 标 书 意 思 表 示 前 后 不 一 致 等 ) , 应 及 时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或 采 购 人 ) 将 给 予 以 解 答 , 并 纠 正 询 价 文 件 中 的 错 误 。 但 是 , 供 应 商 不 得 就 属 于 采 购 保 密 范 围 内 ( 比 如 : 供 应 商 报 名 情 况 、 如 何 制 作 响 应 文 件 才 不 至 于 废 标 、 如 何 评 标 等 ) 的 事 项 向 四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错误 16 内 容 的 , 并 且 这 些 错 误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成 交 结 果 或 可 能 损 害 政 府 采 供应商询问 购 当 事 人 利 益 而 又 不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的 , 由 此 而 产 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四川亘晟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询价文 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询价 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 出处理意见。 7 |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时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后 可由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 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0817-6989633 1.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 乱 , 标 书 意 思 表 示 前 后 不 一 致 等 ) , 应 及 时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或 采 购 人 ) 将 给 予 以 解 答 , 并 纠 正 询 价 文 件 中 的 错 误 。 但 是 , 供 应 商 不 得 就 属 于 采 购 保 密 范 围 内 ( 比 如 : 供 应 商 报 名 情 况 、 如 何 制 作 响 应 文 件 才 不 至 于 废 标 、 如 何 评 标 等 ) 的 事 项 向 四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错误 16 内 容 的 , 并 且 这 些 错 误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成 交 结 果 或 可 能 损 害 政 府 采 供应商询问 购 当 事 人 利 益 而 又 不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的 , 由 此 而 产 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四川亘晟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询价文 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询价 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 出处理意见。 7 | ||||||||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时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后 可由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 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0817-6989633 1.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 乱 , 标 书 意 思 表 示 前 后 不 一 致 等 ) , 应 及 时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或 采 购 人 ) 将 给 予 以 解 答 , 并 纠 正 询 价 文 件 中 的 错 误 。 但 是 , 供 应 商 不 得 就 属 于 采 购 保 密 范 围 内 ( 比 如 : 供 应 商 报 名 情 况 、 如 何 制 作 响 应 文 件 才 不 至 于 废 标 、 如 何 评 标 等 ) 的 事 项 向 四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错误 16 内 容 的 , 并 且 这 些 错 误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成 交 结 果 或 可 能 损 害 政 府 采 供应商询问 购 当 事 人 利 益 而 又 不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的 , 由 此 而 产 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四川亘晟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询价文 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询价 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 出处理意见。 7 |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时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后 可由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 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0817-6989633 1.供应商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 乱 , 标 书 意 思 表 示 前 后 不 一 致 等 ) , 应 及 时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或 采 购 人 ) 将 给 予 以 解 答 , 并 纠 正 询 价 文 件 中 的 错 误 。 但 是 , 供 应 商 不 得 就 属 于 采 购 保 密 范 围 内 ( 比 如 : 供 应 商 报 名 情 况 、 如 何 制 作 响 应 文 件 才 不 至 于 废 标 、 如 何 评 标 等 ) 的 事 项 向 四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询价文件中存在错误 16 内 容 的 , 并 且 这 些 错 误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成 交 结 果 或 可 能 损 害 政 府 采 供应商询问 购 当 事 人 利 益 而 又 不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向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采 购 人 提 出 质 询 ( 或 反 映 ) 的 , 由 此 而 产 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四川亘晟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询价文 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询价 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 出处理意见。 7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7 | 供应商质疑 | 1.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含参 数)、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均由采购人进行论证后拟定的并承 担责任,特委托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写入本次询价文件 中。根据委托协议,供应商如果对这些内容质疑的,应直接向采 购人依法提出,并由采购人依法受理和回复。 2.参加了开评标会并且按本询价文件之规定正确地递交了响应文 件和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对采购程序、开评标过程和成交结 果质疑的,可向采购人或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提出质 疑,采购人或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受理和回复(但是 如果质疑内容涉及上述第1条事项的,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3.供应商如果对本询价文件有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四川亘晟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此规定提出质疑的,采购人 或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受理。 4.质疑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单 疑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位及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只接受供应商现场递交质疑文 件,否则,采购单位及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质 | ||||||||||
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 18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 19 政府采购合同 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告备案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仪陇县财 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 本 询 价 文 件 由 格 式 文 本 和 实 体 (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技 术 要 求 、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和 评 标 办 法 内 容 等 ) 组 成 , 由 采 购 人 和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编 制 , 并 经 采 购 人 审 定 签 署 发 布 意 见 后 交 由 20 询价文件编制说明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挂 网 执 行 。 本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 含 参 数 ) 、 售 后 服 务 、 付 款 方 式 、 评 分 办 法 ( 如 涉 及 ) 等 均 由 采 购 人 设 置 和 拟 定 , 并 委 托 本 公 司写入询价文件格式文本中。 8 | 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 18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 19 政府采购合同 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告备案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仪陇县财 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 本 询 价 文 件 由 格 式 文 本 和 实 体 (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技 术 要 求 、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和 评 标 办 法 内 容 等 ) 组 成 , 由 采 购 人 和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编 制 , 并 经 采 购 人 审 定 签 署 发 布 意 见 后 交 由 20 询价文件编制说明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挂 网 执 行 。 本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 含 参 数 ) 、 售 后 服 务 、 付 款 方 式 、 评 分 办 法 ( 如 涉 及 ) 等 均 由 采 购 人 设 置 和 拟 定 , 并 委 托 本 公 司写入询价文件格式文本中。 8 | 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 18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 19 政府采购合同 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告备案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仪陇县财 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 本 询 价 文 件 由 格 式 文 本 和 实 体 (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技 术 要 求 、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和 评 标 办 法 内 容 等 ) 组 成 , 由 采 购 人 和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编 制 , 并 经 采 购 人 审 定 签 署 发 布 意 见 后 交 由 20 询价文件编制说明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挂 网 执 行 。 本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 含 参 数 ) 、 售 后 服 务 、 付 款 方 式 、 评 分 办 法 ( 如 涉 及 ) 等 均 由 采 购 人 设 置 和 拟 定 , 并 委 托 本 公 司写入询价文件格式文本中。 8 | 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 18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 19 政府采购合同 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告备案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仪陇县财 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 本 询 价 文 件 由 格 式 文 本 和 实 体 (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技 术 要 求 、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和 评 标 办 法 内 容 等 ) 组 成 , 由 采 购 人 和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编 制 , 并 经 采 购 人 审 定 签 署 发 布 意 见 后 交 由 20 询价文件编制说明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挂 网 执 行 。 本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 含 参 数 ) 、 售 后 服 务 、 付 款 方 式 、 评 分 办 法 ( 如 涉 及 ) 等 均 由 采 购 人 设 置 和 拟 定 , 并 委 托 本 公 司写入询价文件格式文本中。 8 | 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 18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 19 政府采购合同 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告备案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仪陇县财 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 本 询 价 文 件 由 格 式 文 本 和 实 体 (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技 术 要 求 、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和 评 标 办 法 内 容 等 ) 组 成 , 由 采 购 人 和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编 制 , 并 经 采 购 人 审 定 签 署 发 布 意 见 后 交 由 20 询价文件编制说明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挂 网 执 行 。 本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 含 参 数 ) 、 售 后 服 务 、 付 款 方 式 、 评 分 办 法 ( 如 涉 及 ) 等 均 由 采 购 人 设 置 和 拟 定 , 并 委 托 本 公 司写入询价文件格式文本中。 8 | ||||||||
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 18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 19 政府采购合同 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告备案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仪陇县财 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 本 询 价 文 件 由 格 式 文 本 和 实 体 (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技 术 要 求 、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和 评 标 办 法 内 容 等 ) 组 成 , 由 采 购 人 和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编 制 , 并 经 采 购 人 审 定 签 署 发 布 意 见 后 交 由 20 询价文件编制说明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挂 网 执 行 。 本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 含 参 数 ) 、 售 后 服 务 、 付 款 方 式 、 评 分 办 法 ( 如 涉 及 ) 等 均 由 采 购 人 设 置 和 拟 定 , 并 委 托 本 公 司写入询价文件格式文本中。 8 | 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 18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3号财政局采监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 19 政府采购合同 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告备案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仪陇县财 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 本 询 价 文 件 由 格 式 文 本 和 实 体 (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 技 术 要 求 、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和 评 标 办 法 内 容 等 ) 组 成 , 由 采 购 人 和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编 制 , 并 经 采 购 人 审 定 签 署 发 布 意 见 后 交 由 20 询价文件编制说明 四 川 亘 晟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挂 网 执 行 。 本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特 定 资 格 条 件 、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 含 参 数 ) 、 售 后 服 务 、 付 款 方 式 、 评 分 办 法 ( 如 涉 及 ) 等 均 由 采 购 人 设 置 和 拟 定 , 并 委 托 本 公 司写入询价文件格式文本中。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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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 供 应 商 资 格 审 查 应 当 以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采 购 文 件 为 依 据 , 审 查 范 围 不 能 超 过 法 律 法 规 和 询 价 通 知 书 中 对 供 应 商 的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 询 价 小 组 资 格 审 查 过 程 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 理。 2.11 有 失 信 行 为 记 入 诚 信 档 案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供 应 商 , 实 行 10% 的 报 价 加 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 注明。 2.12 在 评 审 过 程 中 , 供 应 商 报 价 低 于 采 购 预 算 的 50% 或 者 低 于 其 他 有 效 供 应 商 报 价 算 术 平 均 价 的 40% , 有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或 者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要 求 其 在 评 审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提 供 成 本 构 成 书 面 说 明 , 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 | |
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13 询 价 小 组 在 对 响 应 文 件 的 有 效 性 、 完 整 性 和 响 应 程 度 进 行 审 查 时 , 可 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 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4 供 应 商 现 场 报 价 , 应 当 在 评 审 室 外 填 写 报 价 单 , 必 需 按 照 报 价 表 格 式 完 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 46 |
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 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5 供 应 商 在 报 价 过 程 中 , 不 得 串 通 。 发 现 供 应 商 存 在 串 通 的 , 询 价 小 组 应 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 3 家的。 3.评审纪律 3.1 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 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 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 询价过程和结果。 3.3 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 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 |
3.4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 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 二 ) 评 审 前 , 应 当 将 通 讯 工 具 或 者 相 关 电 子 设 备 交 由 采 购 组 织 单 位 统 一 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 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 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 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 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 47 |
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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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 采购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XXX ) 的 招 标 文 件 、 乙 方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 成 交 通 知 书 》 , 甲 、 乙 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 说 明 , 合 同 附 件 及 本 项 目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响 应 文 件 等 均 为 本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的 部 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 ||||||||||||||||||||||||||||||||||||||||||
货物品名 | 规格 | 单 | 数 | 单价 | 总价 (万 | 随机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
货物品名 | 规格 | 单 | 数 | 单价 | 总价 (万 | 随机 | 交货期 | 预 | 预 | 自 | 其 |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型号 位 量 (万元) 配件 算 算 元) 内 外 筹 他 二、合同总价 合 同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元 , 即 RMB ¥ 元 ; 该 合 同 总 价 已 包 括 货 物 设 计、材料、辅助安装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一切费用,及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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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 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 及规范为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 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 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 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 物 到 现 场 后 由 于 甲 方 保 管 不 当 造 成 的 质 量 问 题 , 乙 方 亦 应 负 责 修 理 , 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包装要求 除 合 同 另 有 规 定 外 , 乙 方 提 供 的 全 部 货 物 均 应 按 标 准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包 装 。 该 包 装 应 适 应 于 远 距 离 运 输 、 防 潮 、 防 震 、 防 锈 和 防 野 蛮 装 卸 , 以 确 保 货 物 安 全 无 损 运 抵 指 定 地 点 。 由 于 包 装 不 善 所 引 起 的 货 物 损 失 均 由 乙 方 承 担 , 每 一 包 装 单 元 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五、交货及验收 | |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 天 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 由 于 采 购 人 的 原 因 造 成 合 同 延 迟 签 订 或 验 收 的 , 时 间 顺 延 ) 。 交 货 验 收 时 须 提 供 产 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 入 XXX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 结 束 后 XXX 日 内 完 成 最 终 验 收 , 如 质 量 验 收 合 格 , 双 方 签 署 《 质 量 验 收 合 格 证 明 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 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中标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 50 |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 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 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 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 物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后 XXX 日 内 , 甲 方 无 故 不 进 行 验 收 工 作 并 已 使 用 货 物 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 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需 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相关要求进行。 六、付款方式 | |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 方 的 合 同 履 约 保 证 金 ( 按 合 同 总 价 的 百 分 之 XXX 计 算 款 额 ¥ XXX 元 , 人 民 币 大 写:XXX 元整)后的 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 料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后 的 XXX 日 内 , 递 交 结 算 凭 证 资 料 给 银 行 并 由 其 向 乙 方 支 付 价 款 ¥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 51 |
七、售后服务 1. 质 保 期 为 验 收 合 格 后 XX 年 , 质 保 期 内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 乙 方 在 接 到 通 知 后 XXX 小 时 内 响 应 到 场 , XXX 小 时 内 完 成 维 修 或 更 换 , 并 承 担 修 理 调 换 的 费 用 ; 如 货 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 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 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 1 ) 甲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收 货 物 的 , 甲 方 应 偿 付 合 同 总 价 百 分 之 XXX 的 违 约 金; ( 2 ) 甲 方 逾 期 支 付 货 款 的 , 除 应 及 时 付 足 货 款 外 , 应 向 乙 方 偿 付 欠 款 总 额 万 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 |
( 1 ) 乙 方 交 付 的 货 物 质 量 不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的 , 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百 分 之 XXX 的 违 约 金 , 并 须 在 合 同 规 定 的 交 货 时 间 内 更 换 合 格 的 货 物 给 甲 方 , 否 则 , 视 作 乙 方 不 能 交 付 货 物 而 违 约 , 按 本 条 本 款 下 述 第 “ ( 2 ) ” 项 规 定 由 乙 方 偿 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 2 ) 乙 方 不 能 交 付 货 物 或 逾 期 交 付 货 物 而 违 约 的 , 除 应 及 时 交 足 货 物 外 , 应 向 甲 方 偿 付 逾 期 交 货 部 分 货 款 总 额 的 万 分 之 XXX/ 天 的 违 约 金 ; 逾 期 交 货 超 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 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 3 ) 乙 方 货 物 经 甲 方 送 交 具 有 法 定 资 格 条 件 的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机 构 检 测 后 , 如 检 测 结 果 认 定 货 物 质 量 不 符 合 本 合 同 规 定 标 准 的 , 则 视 为 乙 方 没 有 按 时 交 货 而 违 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52 |
( 4 ) 乙 方 保 证 本 合 同 货 物 的 权 利 无 瑕 疵 , 包 括 货 物 所 有 权 及 知 识 产 权 等 权 利 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 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 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5 ) 乙 方 偿 付 的 违 约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甲 方 损 失 的 , 还 应 按 甲 方 损 失 尚 未 弥 补 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 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 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 若 双 方 发 生 争 议 , 可 协 商 或 由 有 关 部 门 调 解 解 决 , 协 商 或 调 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 乙 方 应 保 证 买 方 在 使 用 该 货 物 或 其 任 何 一 部 分 时 不 受 第 三 方 提 出 侵 犯 其 专 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 |
3.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53 |
第九章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二)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 目 (四)包号: (五)项目主要内容: (六)项目实施时间(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期限): (七)项目完成时间等: 二、成立验收小组及成员情况; 三、验收时间(预计)及验收地点: 四、验收程序:(实施验收准备、正式实施验收过程到出具报告), 如听取采购人、供应商对项目实施的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和听取使用 人使用情况汇报;察看运行情况安全、技术保障等情况;审阅项目相 | |
关资料;验收小组成员发表评价意见、形成验收报告等过程进行详细 描述和提出要求; 五、验收内容:包括该项目采购的内容(如设备、器材、数量、型号 是否一致,合格证、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情况、人员 培训措施及实施情况、使用运行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 六、出具验收报告。 七、验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 54 |
编号: 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 | ||||||||||||||||||
项目名称 | 仪陇县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 2021 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
采购内容 | 详见附件 | 合同金额 | ||||||||||||||||
采购项目人 | 验收项目人 | |||||||||||||||||
合同签订日期 | 验收日期 | |||||||||||||||||
服务日期 | 完成日期 | |||||||||||||||||
采购人 | 仪陇县农业农村 局 | 供应商 | ||||||||||||||||
用户意见 |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供应商意见 监督意见 专家意见 验收概述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 55 |
二、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N5113242022000024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小微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秸秆腐熟剂 | 威海金中元生物肥有限公司规格:20kg/袋 | 80000公斤 | 4.18 | 334400 | 是 | 否 | |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 | ||||||||
合计金额(小写):334400元 |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3.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6月23日
(注:此表不做在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中)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投标企业审查情况确认表
2022年6月23日 | 2022年6月23日 | 2022年6月23日 | 2022年6月23日 | 2022年6月23日 | 2022年6月23日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审查(通过、不通过) | 未通过审查原因 | 未通过审查原因 | 未通过审查原因 |
1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
评标人员签字:福丽 | 飞缘 |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询价报告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N5113242022000024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四鹏门商贸有限公司 |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
仁成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仁成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仁成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报价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
四四 | 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报价 | 3.3440.00 | 3.3440.00 | 评审价 | 34400,003 | ||
四川盛尔土斯南贸有次公报价 | 372800元 | 372800元 | 评审价 | 372800 | ||||||
龙县瑞达尚提有限公司报价 | 984> | 984> | 评审价 | 398400,0 | ||||||
报价 | 评审价 | |||||||||
报价 | 评审价 | |||||||||
报价无效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N5113242022000024
供应商1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2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3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供应商5
供应商1
原因
供应商2
原因
供应商3
原因
供应商1四四鸿门商贸有限公司报价3.3440.00评审价34400,003
供应商2372800元评审价372800
供应商3984>
供应商4报价评审价
供应商5报价评审价
供应商1
评标组长签字:
原因 | |||||||
供应商2 | |||||||
原因 |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
是 | 否 | ||||||
终止原因 |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
供应商1 | 四川鸿商服有限公用报价 | 四川鸿商服有限公用报价 | 334400山 | 334400山 | 评审价 | 334400. | |
供应商2 | 四感尔主斯商股有限公司价 | 四感尔主斯商股有限公司价 | 3729000= | 3729000= | 评审价 | 37280032 | |
供应商3 | M2mp县和海达尚皮水限公群价 | M2mp县和海达尚皮水限公群价 | 398400. | 398400. | 评审价 | 398400 | |
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 物的DD年 |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评标组长签字:
成交结果确认函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委托贵公司组织的仪陇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腐熟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3242022000024)于
2022年6月23日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评标室开
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候选供应商名单: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单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四川鸿门商贸有限公司 | 33440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四川威尔达斯商贸有限公司 | 372800.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仪陇县和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 398400.00 |
我单位确认成交供应商为:四川鸿门高品有限公司
让,请按相关规定予以结果公示。
成交金额:334400.00
农
县
公常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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