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搬经镇龙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金额
11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8万元
招标公司如皋市搬经镇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艳13773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如皋市搬经镇龙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搬经镇龙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搬经镇龙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搬经镇龙桥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龙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新建2.2米宽折桥一座,约65.54平方米;新建2.2米宽栈桥一座,约69.63平方米,新建近水平台一座,约40.78平方米,新建D1000混凝土涵洞58米;新建D1200混凝土涵洞12米;新建广场铺装约1248平方米;安装成品仿古长廊185平方米,安装景观照明灯11座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118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搬经镇龙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0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5 日10: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15日 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投标报价评审:97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3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搬经镇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搬经镇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 系 人:张晓艳
电 话:15162750978 电 话:13773843255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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