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莞三期一标需采购砂石一批【采购方式变更】【重新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85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砂石材料【采购方式变更】【重新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砂石材料已列入采购人年度计划,预算含税金额858万元,采购人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环莞三期土建一标项目部施工区域,实施时间为2023.9-2025.9。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采购内容和范围: 砂石材料如下表
合同包
材料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项目部
备注
SS
河砂
中砂

21609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碎石
5-25,mm

29262


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
3、þ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þ交货期: 3天
þ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使用项目完工
4、¨施工质量目标:
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 GB/T 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的相关规定
þ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供方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保质保量交货;2、供方需确保所供材料的及时到位,全天候24小时满足甲方供货要求,并在合同履约期内指定专门的联系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þ(2)业绩要求: 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砂石料合同包单个合同销售业绩合同价不低于50万元砂石料销售(或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或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项目负责人要求:
þ(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 7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 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SS 采购合同包件要求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 万元(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2、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报价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北京时间,下同)。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年 9 月 25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15005058793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浙江交工大桥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2楼
电 话: 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9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