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购置自助查询机
金额
3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dcxy2023092801
预算金额34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冬妮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购置自助查询机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自助查询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CXY2023092801
项目名称:购置自助查询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解决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到人工窗口进行档案查询、出具结果和人工盖章等环节,现需采购自助查询设备(4台),办理人可以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动打印证明。设备要求系统服务可对接沈阳市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服务接口。满足个人无房证明、个人产权查询、查档出证等查询打印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确保采购人投入使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费公对公汇款凭证,还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发到公司邮箱2210431516@qq.com并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王博
电话:024-31918388-357
项目概况
购置自助查询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CXY2023092801
项目名称:购置自助查询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解决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需到人工窗口进行档案查询、出具结果和人工盖章等环节,现需采购自助查询设备(4台),办理人可以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动打印证明。设备要求系统服务可对接沈阳市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服务接口。满足个人无房证明、个人产权查询、查档出证等查询打印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确保采购人投入使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
售价:50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费公对公汇款凭证,还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发到公司邮箱2210431516@qq.com并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王博
电话:024-319183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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