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丰县】咸丰县高铁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商业外幕墙及钢结构工程(ESXF-202405QT-007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720.5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xf-202405qt-007001001
预算金额720.58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蒲先生177629075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高铁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商业外幕墙及钢结构工程(ESXF-202405QT-00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405QT-0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高铁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商业外幕墙及钢结构工程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207-422826-04-01--4497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357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柒佰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 ”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片区凉水井 建设规模:安装玻璃幕墙4275.12平方米,外围通窗1072.4平方米,钢结构采光顶1689.12平方米。入口造型钢结构雨棚504平方米,外墙面成品木色不锈钢装饰方管装饰1164.32平方米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清单及招标答疑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 合同估算价:7205824.32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 C 类证书。③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p:d.eszgzy.cnxi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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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0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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