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01-02合同段招标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udtzx-zbdl-2024-094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薛佩玲13899163169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洁1869909183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5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1-02 合同段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4-09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1-02 合同段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1 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全线 21 个站总计 52 把 4 座智能坐凳、17 把 8 座智能坐凳,共 138 块 49 寸 LED 多媒体显示屏,每天 16 小时广告播出代理经营权招商。02 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沿线 66 个户外风亭广告代理经营权招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1 合同段; (002)乌 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2 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1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 01 合同段:
3.1.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 合格、有效。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项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广告资源销售额不低于 5 万元的项目业绩。
3.4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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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2 合同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2.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广告资源 销售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项目业绩。
3.4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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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 (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份)含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 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 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
七、其他
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1-02 合同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 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1-02 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2.1 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资源经营代理权招商项目 01-02 合同段。2.1.2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 项目概况:
01 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全线 21 个站总计 52 把 4 座智能坐凳、17 把 8 座智能 坐凳,共 138 块 49 寸 LED 多媒体显示屏,每天 16 小时广告播出代理经营权招商。
02 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沿线 66 个户外风亭广告代理经营权招商。
2.1.4 服务期限:
暂定总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 月 18 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 准,本项目合同按年度签订,招标人有权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选择是否续签合同或终止 合同);
2.1.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2 招标范围:
01 合同段:
包括但不限于对轨道交通 1 号线智能坐凳 LED 广告的推广及营销、运营、管理、发布广告获 取收入等商业行为,以及年度按广告经营总量 30%的比例无偿发布公益广告。
02 合同段:包括但不限于对轨道交通 1 号线沿线户外风亭广告的推广及营销、运营、管理、发布广告获取收入等商业行为,以及年度按广告经营总量 30%的比例无偿发布公益广告(为 保障轨道交通 1 号线安全相关规范要求风亭广告画面制作及安装由招标人开展,具体详见用 户需求书)。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3 合同段划分:2 个合同段;
2.3.1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合同段中的 全部 合同段提出投标,允许兼中兼得。评标时将按 照 01-02 合同段的顺序进行评审。
2.4 投标限价:
2.4.1 01 合同段投标限价:160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公布的投标限价。
2.4.2 02 合同段投标限价:470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公布的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01 合同段:
3.1.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 合格、有效。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项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广告资源销售额不低于 5 万元的项目业绩。
3.2 02 合同段:
3.2.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 合格、有效。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广告资源 销售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项目业绩。
3.4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详细地址) 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份)含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费用:500 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地 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 基地 B 栋 1304 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
(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 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B 栋
联系人:薛佩玲
电 话:13899163169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
联系人: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 话: 18699091830
日 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 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联 系 人:薛佩玲
电 话:138991631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 业总部基地 A 栋 2701 室
联 系 人: 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 话: 18699091830
电子邮件: 9080444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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