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盖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信访环境执法监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8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881-00197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01包 |
1、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包括例行监测、双随机、信访(包括媒体曝光)、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转办交办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环保督查); 2、检测内容:检测项目涉及:水和废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水系沉积物、海水、噪声等类别。 3、涉及的标准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1—2019)、《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176-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检测要求现场采样和检测,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标准的检测数据,并出具检测报告。 (2)人员及设备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分析能力,检测设备配置全面,能满足项目的需求,服务单位具有较强的检测能力。 (3)检测内容中如有其未包括检测项目,中标供应商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委托其他单位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费单价按辽价函2014第160号收费标准*中标折扣执行。。 (4)如发生应急、突发等环境案件,中标供应商需在其承诺的基础上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本包中标供应商无法满足检测项目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另一包供应商完成检测任务。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8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 |
1、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盖州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内监测、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转办交办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环保督查)。 2、检测内容:检测项目涉及:水和废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振动等类。 3、涉及的标准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1—2019)、《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176-2019)、《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0070-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4、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检测要求现场采样和检测,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标准的检测数据,并出具检测报告。 (2)人员及设备要求:服务单位具有快速到达现场的检测能力,同时具备应急检测能力,能保证按照采购方需求第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 (3)检测内容中如有其未包括检测项目,中标供应商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委托其他单位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费单价按辽价函2014第160号收费标准*中标折扣执行。 (4)如发生应急、突发等环境案件,中标供应商需在其承诺的基础上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本包中标供应商无法满足检测项目要求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另一包供应商完成检测任务。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人民币 3700000.00元/年
(其中:001包(盖州市环境信访及环境执法监测服务):人民币2800000.00元;
002包(盖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服务):人民币900000.00元;)
最高限价:001包:80%
注:依据辽价函2014第160号收费标准《关于取消环境监测服务部分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单价收费以该通知中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本项目001包最高限价为收费标准的80%。(收费标准单价合计金额为:25748.30元,本项目001包单价合计最高限价金额为:20598.64元)
最高限价:002包:80%
注:依据辽价函2014第160号收费标准《关于取消环境监测服务部分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单价收费以该通知中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本项目002包最高限价为收费标准的80%。(收费标准单价合计金额为:25748.30元,本项目002包单价合计最高限价金额为:20598.64元)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3852369,联系人:牛守源。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06)。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5、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盖州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盖州路盖州清河市场东侧约110米
联系方式: 苍恒志/ 0417-77696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6楼(万达写字楼B座,6楼606)
联系方式: 0417-3852369
邮箱地址: lnzhongding@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426010100100112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守源/吕薇
电 话: 0417-385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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