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hy2023008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东超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晟弘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得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酒泉市2023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酒泉市2023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服务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5-10 16: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05-12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5-13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5-13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中晟弘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酒泉市2023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服务项目 1 服务
200000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医保基金监管服务招标公告(定稿).pdf
酒泉市2023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18〕18号)等文件要求,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甘肃中晟弘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对“酒泉市2023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SHY2023008
二、项目简介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酒泉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酒发〔2021〕27号)精神,为提升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和监管效益,酒泉市医疗保障局采取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服务的方式,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三、采购内容:
1.协助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对2023年度开展住院医疗服务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随机抽取的25家定点零售药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疑似问题筛查分析和现场检查。具体包括:18家二级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22家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住院业务的定点乡镇卫生院和25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肃州区5家、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不少于4家,肃北、阿克塞不少于2家)。
2.对酒泉市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医院、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8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22家民营医疗机构全部进行现场检查;对基层医疗机构年度住院达500人次的进行现场检查,其他被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历集中审核,有重要疑点的进一步现场检查;对随机抽取的25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进行现场检查。
3.现场检查和病历抽审主要内容包括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医保病人住院管理情况、医保收费管理情况、信息系统运行情况、三大目录管理情况、特殊疾病门诊购药管理情况、普通门诊刷卡购药情况、医疗纠纷赔偿与医保关系,以及定点医疗机构 DIP 支付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检查等内容。要聚焦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重点药品耗材,虚假就医、药品倒卖等重点骗保行为,深化大数据筛查分析和监管应用。其中病历抽审数量按以下标准完成: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 500 份/家,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 250 份/家,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 50 份/家,民营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 100 份/家。
4.现场检查的同时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和DIP付费改革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等内容集中培训。同时,完成陈述申辩和定性定量等复审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完成飞行检查整体工作和DIP付费改革下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建议等专题报告。
5.第三方供应商协助抽查和指导各县(市、区)医保经办工作质量,对经办机构内审制度、基金稽核制度、履约检查情况、相关医保待遇办理及医保费用的支付、缴费、参保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
6.本项目涉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医保基金使用时段。
四、完成期限:本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医保基金监管服务工作。
五、采购预算金额:小写:¥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
六、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招标方式:采购人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择优推荐3家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招标采购将通过系统评标,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医疗服务评估、调查、咨询业务。
2.本公司有近三年内参与甘肃省内医保基金使用相关咨询和监管服务工作经验。
3.公司专家均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医保政策,具有国家承认的副高以上医学专业资质,从事临床及相关医学审核工作经历 5 年以上,具有参加甘肃省和有关市州医保基金使用监管飞行检查工作经验等。
4.公司信息人员: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和大数据分析统计能力,具备医保智能监控等相关工作经验。
5.公司财务审计人员:具备财务审计相关知识能力,掌握相关财务政策规定,具有国家认可的会计审计职称,从事相关工作 3 年以上。
6.服务团队人员在参加飞行检查时不得更换,与被监管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不能作为派出工作人员。
7.能够提供实施检查所需要的硬件设备以及专用服务器等相关设施设备。
注:
(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时限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等资格证明资料在竞价完成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
(3)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投标报名、资质证明文件上传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1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18时00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过时不予受理。
2.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13日17时30分提交报价。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包含与本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并提交分项报价单。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供应商对投标产品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4.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3000.00,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一、相关要求:
1.投标人在招标时限内完成上传资质文件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价结束后,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晟弘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二、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报价和投标人实力)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十三、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玉门东路5号
联 系 人:吕东超
电   话:18894330993
代理机构:甘肃中晟弘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麒麟步行街北1号楼酒泉故事文化创业产业园2层217号
联 系 人:张得雪
电  话:18298454666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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