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3-04-07 08: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林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2022】60号、海发改审【2022】61号、海发改审【2022】62号、海发改审【2022】63号、海发改审【2022】64号、海发改审【2022】65号、海发改审【2022】66号、海发改审【2022】67号、海发改审【2022】68号、海发改审【2022】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林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阳明小区、钢铁厂小区、党校家属小区、幸福一区、检察院家属楼、交警队楼、信用社小区、友谊小区、财政局家属楼。
第二标段:海林市内审计局楼、新海村楼、药材局楼、人事局楼、农发行楼、富裕小区、燃料公司楼、农电局家属区、民政局家属楼、物价局家属楼、劳服公司楼、鑫源服装厂楼、公路管理站楼、汽配厂家属楼、农行3号楼、货运楼、亚欧楼。
2.3工程性质:改建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第一标段:阳明小区、钢铁厂小区、党校家属小区改造建筑面积35401平方米;海林市幸福一区、检察院家属楼、交警队楼、信用社小区、友谊小区、财政局家属楼改造建筑面积61685平方米。
第二标段:海林市燃料公司楼、农电局家属区、民政局家属楼、物价局家属楼、劳服公司楼改造建筑面积16537平方米;海林市鑫源服装厂楼、公路管理站楼、汽配厂家属楼、农行3号楼、货运楼、亚欧楼改造建筑面积34215平方米;审计局楼、新海村楼、药材局楼、人事局楼、农发行楼、富裕小区改造建筑面积33690平方米。
第一标段楼本体改造内容:楼梯间粉刷、更换单元门、屋面修缮、更换不锈钢栏杆、室外平台防水、平改坡、楼外楼梯粉刷、更换彩钢屋面、室内栏杆粉刷 、室内供水管线、更新水表、外墙保温、换塑窗、换雨水管、室内给水立管、分户水表、表箱 、分户支管、分户阀门等。
第一标段小区配套改造内容:楼外污水管网排水管、排水检查井、化粪池、楼外雨水管网、雨水检查井、雨水口、楼外给水管网、给水阀门井、消火栓、楼外采暖管网、阀门井、各小区物业管理房增加水暖设施、庭院硬化、新建铁艺大门,新建车棚、新建铁艺围栏、物业房维修、新建彩钢物业房、新建植草砖、人行道恢复、监控、庭院灯、充电装置、接线箱、低压电缆、集束绝缘导线、庭院绿化 、新建路缘石、新购健身器材 、休闲座椅、阳台屋面增设挡雪栅栏、新建树池、锅炉房维修 、车库重做屋面防水等。
第二标段楼主体改造内容:楼梯间粉刷、更换单元门、更换不锈钢栏杆、室内栏杆粉刷、屋面修缮、室外平台防水、外墙保温、换塑窗、楼外楼梯粉刷、平改坡、更换彩钢屋面、供水管线、水表、外墙粉刷、屋面彩钢瓦、屋面维修等。
第二标段小区配套改造内容:楼外供水管线、供水检查井、防撞型地上消火栓、楼外污水管网,混凝土预制排水检查井、混凝土预制化粪池,楼外雨水管线、混凝土预制雨水检查井、预制混凝土单箅平箅式雨水口、楼外供热管线、混凝土预制阀门井、楼外给水管网、给水阀门井、消火栓、庭院硬化、庭院灯、新建铁艺大门、铁艺围栏、新建车棚 、新购健身器材、门洞粉刷 、新建挡土墙、人行道恢复、植草砖、绿化路缘石、绿化、各小区物业管理房增加水暖设施、新建彩钢物业房、物业房维修、充电桩、监控、出入系统、庭院灯、套门卫内配电装置、接线箱 、表箱、一力一照箱、低压电缆 、集束绝缘导线等。
2.5计划工期:计划 2023年05月10日开工,计划 2023年10月31日竣工, 计划总工期17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4)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阳明小区、钢铁厂小区、党校家属小区、幸福一区、检察院家属楼、交警队楼、信用社小区、友谊小区、财政局家属楼。
第二标段:海林市内审计局楼、新海村楼、药材局楼、人事局楼、农发行楼、富裕小区、燃料公司楼、农电局家属区、民政局家属楼、物价局家属楼、劳服公司楼、鑫源服装厂楼、公路管理站楼、汽配厂家属楼、农行3号楼、货运楼、亚欧楼。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 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9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 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10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3832.3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49.5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567万元、基本预备费:215.75万元(楼主体工程设计费:18.5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288.51万元、基本预备费:87.68万元;小区配套工程设计费:30.9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278.49万元、基本预备费:128.07万元)。
第二标段:4039.54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54.3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775.9万元、基本预备费:209.27万元(楼主体工程设计费:18.2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209.11万元、基本预备费:67.14万元;小区配套工程设计费:36.0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566.79万元、基本预备费:142.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并提供本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567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3567万元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49.56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567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费不低于49.56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其中: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775.9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3775.9万元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54.37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775.9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费不低于54.37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本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本单位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
(4)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其中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3 人,质量员 3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 1*人,劳务员 1*,资料员 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 4 人及以上,其中包括: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或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或给排水)注册证书或相关专业(暖通或给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设计单位;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
3.6.1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建安费不低于3567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承担施工任务)业绩至少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2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承担设计费不低于49.56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承担设计任务)业绩至少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第二标段:
3.6.3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近三年(2020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建安费不低于3775.9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承担施工任务)业绩至少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4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承担设计费不低于54.37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承担设计任务)业绩至少一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3.7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04月07日15时00分至2023年0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第一标段: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00 秒止(北京时间)
第二标段: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00 秒止(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第一标段: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第二标段: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3-7223127
招标人:海林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林市英雄街157号
联系人:焦龙
电 话:1894630082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五洲国际商贸博览城18号楼117门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53-8151234、135145925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