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城市高铁西站停车场安装监控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城市高铁西站停车场安装监控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K2436GC
项目名称:海城市高铁西站停车场安装监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610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610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监控工程项目为海城市高铁西站停车场安装监控工程,包括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和联网建设等工作。
工程说明:室外枪型摄像机15台;室外球形摄像机5台;监控杆(单悬)5杆;监控室显示屏以及其他配套设备、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工(具体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购买采购文件。 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或纸质文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陈亮,1313019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
联系方式:官振朋,0412-3539999 邮箱地址:37616888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振朋
电 话: 0412-3539999
海城市高铁西站停车场安装监控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K2436GC
项目名称:海城市高铁西站停车场安装监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610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610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监控工程项目为海城市高铁西站停车场安装监控工程,包括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和联网建设等工作。
工程说明:室外枪型摄像机15台;室外球形摄像机5台;监控杆(单悬)5杆;监控室显示屏以及其他配套设备、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工(具体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购买采购文件。 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或纸质文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陈亮,1313019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
联系方式:官振朋,0412-3539999 邮箱地址:37616888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振朋
电 话: 0412-35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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