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盛和标准化文档生成软件招标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工153587750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信息化建设,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集团网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盛和标准化文档生成软件。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盛和标准化文档生成软件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拟招标采购的盛和标准化文档生成软件,主要实现在线模板文档管理、并利用模板进行在线填报、修改留痕,并能给第三方系统提供接口的在线文档生成软件(具体内容详见软件需求书)。
1.3项目预算: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7.5万元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投标人须具有能完成项目开发及项目推进的人员;
2.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30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342611772@qq.com,并与招标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号:50150188000038634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评委费,在宣布中标结果后,由中标单位当场支付,费用按实结算。招标代理费(¥3000.00)由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3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6、开标时间
6.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6.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9122970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358775018
邮箱:342611772@qq.com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盛和标准化文档生成软件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拟招标采购的盛和标准化文档生成软件,主要实现在线模板文档管理、并利用模板进行在线填报、修改留痕,并能给第三方系统提供接口的在线文档生成软件(具体内容详见软件需求书)。
1.3项目预算: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7.5万元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投标人须具有能完成项目开发及项目推进的人员;
2.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30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342611772@qq.com,并与招标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号:50150188000038634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评委费,在宣布中标结果后,由中标单位当场支付,费用按实结算。招标代理费(¥3000.00)由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3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6、开标时间
6.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6.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9122970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358775018
邮箱:342611772@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