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wx-2018-101
预算金额49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北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北区社区警务网格视频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答疑书一

质疑1:本项目点多面广,对电力、网络、摄像头、环境都具有一定要求。部分前端位置偏远,取电、布线难度都比较大。一些点位安装在铁路沿线边上,施工较为危险;部分点位施工还需要借助吊车、登高车的才能进行施工作业,同时还涉及对有些已建设的系统进行整合,需要协调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非常多,协调工作量非常大,总的来讲整个项目实施难度很大。另外本项目还含3年外场维保和5年内场维保,在质保期内,很多设备还需提供不低于1%同品牌同型号备件,如采用低价评标法非常不合理,不利于项目的建设和使用。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使用说明,结合本项目工程技术复杂的实际情况,建议招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更有利于推动项目建设和维保。

答疑1:根据“渝府办发【2019】114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项目,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故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业主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应选出最具优势的投标人。筛选投标人时对投标人以往业绩要求不管在规模上和施工内容上都应与拟招标项目大致相同。本工程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9900000元。而招标业绩仅仅设置为4000万元,不能与项目匹配,甚至有降低要求的嫌疑。考虑限价金额都达到了4990万元并结合本项目实施难度,因此建议招标人将业绩设置为500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匹配。

答疑2: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过渡期试行版)2019年版”的相关要求,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应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本项目业绩金额取值为概算投资额的四分之三。故本项目业绩按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3:根据“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20161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两项通知均明确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具有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特点,投标人业绩但凡录入了该平台的,应能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如果没能体现,本身业绩应该存在问题,而此时让投标人提供业主证明,为投标人制假造假提供了温床。建议招标人删除“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答疑3:此项为“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过渡期试行版)2019年版”的范本要求。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4:江北区社区警务网格视频工程限价中应指监控子系统外场材料第23项(清单编号:040205004001)、应指治安卡口外场材料第13项(清单编号:040205004002)、应指微卡口外场材料第30项(清单编号:40205004003)、社区警务网格子系统外场材料第25项(清单编号:040205004004)地址码标识牌项目特征一样,应为同一个东西,但几者的限价不一致且相差较大,有的限价严重低于成本价。是预算评审单位审核预算时不严谨所致,还是清单编制时的项目特征有误?请业主分别明确这几项的限价到底应该为多少。

答疑4:本项目清单及清单限价重新发出,详见补遗书一。

质疑5:由于本项目前端设备为外场施工,施工地点非常分散,土建开挖基本只能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在工程限价中,清单项“挖基坑土石方”的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仅为24.47元/m3,非常不合理,这个价格完全做不出来。建议此项的最高限价修改成按照人工开挖相应定额套出的综合单价。

答疑5: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质疑6:工程量清单中的应指监控子系统外场材料第18项(清单编号:030804003001)、第21项(清单编号:040205004001);应指治安卡口外场设备第4项(清单编号:030507008012);应指微卡口外场材料第24项目(清单编号:030411004005);应指平台内场扩容设备第3项(清单编号:030501017001);社区警务网格子系统外场材料第13项(清单编号:03050700803)、第23项(清单编号:030411001003)这几项的工程量清单有错位,导入预算文件时会导致清单编号、项目特征和工程量出错,请上传正确版本的工程量清单。

答疑6:本项目清单及清单限价重新发出,详见补遗书一。

质疑7: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17号附386号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招标名称:江北区社区警务网格视频工程,质疑项目的招标编号:CQWX-2018-101,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167页“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6.1材料设备配置清单”对序号1“高清网络低照度枪机”的参数描述为:★10.支持算法安装设置选项,加载时间不大于1S,可动态显示配置页面;支持显示已加载算法的类型、厂商、版本号、上传时间、运行状态。支持已安装运行的算法的版本升级设置选项,升级时间不大于1秒。支持Smart智能、人脸抓拍、车道检测三种智能算法切换设置选项,切换完成时间不大于1.5秒。支持算法在升级/切换过程中,摄像机音视频业务不中断。提供公安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168页“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6.1材料设备配置清单”对序号2“高清网络低照度球机”的参数描述为:★14.可对画面中60个静态人脸同时进行检测和抓拍,支持算法安装设置选项,加载时间不大于1S,可动态显示配置页面;支持显示已加载算法的类型、厂商、版本号、上传时间、运行状态。支持已安装运行的算法的版本升级设置选项,升级时间不大于1秒。支持Smart智能、人脸抓拍、车道检测三种智能算法切换设置选项,切换完成时间不大于1.5秒。支持算法在升级/切换过程中,摄像机音视频业务不中断。提供公安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182页“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6.1材料设备配置清单”对序号48“高清网络低照度枪机(场所)”的参数描述为:★8.支持算法安装设置选项,加载时间不大于1S,可动态显示配置页面;支持显示已加载算法的类型、厂商、版本号、上传时间、运行状态。支持已安装运行的算法的版本升级设置选项,升级时间不大于1秒。支持Smart智能、人脸抓拍、车道检测三种智能算法切换设置选项,切换完成时间不大于1.5秒。支持算法在升级/切换过程中,摄像机音视频业务不中断。提供公安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

以上加★参数据我公司多方求证,仅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满足并检测报告体现。其参数描述与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的400万变焦白光结构化筒型网络摄像机和超星光全光谱警戒球型网络摄像机的参数描述完全一致,投标文件参数设置具有唯一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的事实。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删除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证据材料 1. 兰州中国建设招标网站产品介绍截图(甘肃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纪念馆八路军兰州办事处旧址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2、网站链接:http://www.zgazxxw.com/zbpd/zhongbgg/202005/6561238.php

答疑7:1.根据公安部36号文件和重庆市公安局前端布建规范,要求建设智能化摄像机是可动态加载、灵活切换算法的智能化摄像机;

2.根据公安部36号文件要求,新建具有人员、车辆抓拍功能的智能化卡口采集设备建设比例不低于80%,故本参数的要求是为了尽可能的提升智能化摄像机的建设比例;

3.算法在升级/切换,音视频业务不中断,从业务角度来看,摄像机软件更新迭代是常有的事,面对同一个场景切换不同的算法是为了获取多维的数据来源,该参数要求是对前端音视频数据采集完整性的最基本保证,可以尽可能的为后续公安实战业务提供完整的数据支撑。

4.国内主流厂商具有同等档次品牌相关产品,不存在所谓的独有产品,可自行在相关产品官网查阅。

欢迎各潜在投标人选择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的产品投标,此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8:社区警务网格子系统外场材料,09分部分项“0.5米支臂抱箍支架”“PVC32”出现跳行;应指监控子系统外场材料,09分部分项“抱箍”“地址码标识牌”出现跳行;应指微卡口外场材料09分部分项“控制线”出现跳行;应指治安卡口外场设备09分部分项“闪光灯”出现跳行;此部分数量限价出现跳行,无法明确真实的数量和限价,请招标人更正并重新发出正确清单。 答疑8:本项目清单及清单限价重新发出,详见补遗书一。

质疑9: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不合理,有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嫌疑。理由:本项目为智能化项目,属于专业承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实施过程中不需要到项目所在地的建委或质检站进行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备案。对于这种即无施工许可证也无质检站监督审查的业绩,各建委相关部门对业绩不给予审批,导致了企业承建的许多的智能化项目业绩不能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建议取消该要求,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答疑9:此项为“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过渡期试行版)2019年版”的范本要求,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0: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问: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提供重庆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以不?

答疑10:提供本单位(含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质疑11:我公司业绩在四库一平台合同登记处有业绩截图但是属于分包工程,请问分包业绩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答疑11:分包业绩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质疑12:(1)该项目分为安防监控、综合布线、软件开发等,标书要求提供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然而针对本次项目的涉密项目无论甲级或乙级资质并不能代替单项的涉密资质(如安防监控涉密资质、综合布线涉密资质等),因此在本次项目中以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是不合理的,建议取消。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这个资格要求偏离了本次项目招标内容的范围,本次项目的主体为江北区社区警务网格视频工程,是以采购产品为主,本非单一的系统集成,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就可以达到项目的预期效果 (3)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6号的第一条第二款之内容规定:不得将供应商业绩和实施经验(案例)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4)本项目《江北区社区警务网格视频工程》为安防项目,安防项目不在范围内,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答疑12:

(1)本项目是应指工程区县部分的延伸,是对视频建设的补充和扩展。应指工程区县部分是经重庆市保密局确认的涉密工程;

(2)根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对开放视频监控点基础数据有关事宜的批复(公科信传发〔2019〕89号),“不宜公开的社会面治安防控和重点部位管控的具体工作部署和措施”和“公安机关采集并管理的专门用于支持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数据资源”,属于警务工作秘密,不宜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公开。

(3)根据《公安视频传输网建设指南》,运行在公安视频传输网上的公安视频监控等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等保三级或以上标准进行建设。

此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予修改。

2.按《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中规定,“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90万元,应当采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工程建设项目。

4.本项目其中包含市政工程,根据建质【2015】206号文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3:本次招标文件并没有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办理入渝备案,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招标外地施工单位可以不需要办理入渝备案?

答疑13: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不要求办理入渝备案。

质疑14:招标文件要求业绩类别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建设业绩,请问招标人,信息化建设。弱电项目。视频监控项目。楼宇自控项目。是否都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疑14:本招标业绩要求为“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可。

“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质疑15:交通类信息系统集成包含监控摄像投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轨道类综合监控类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疑15:详见答疑14。

质疑16:请问本次投标所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需要为外地入渝信息报送企业网页中所备案的相关人员?

答疑1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需要为外地入渝信息报送企业网页中所备案的相关人员。

质疑17: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过渡期试行版)(2019.12.31)的相关要求,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应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本工程现价为49903375.06,然而设置的业绩金额却为4000W及以上,违反了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建议将业绩调整为3000W及以上。

答疑17: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过渡期试行版)2019年版”的相关要求,采用金额为业绩条件的,其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的设定应不高于该招标项目经批准估算投资额或概算投资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本项目业绩金额取值为概算投资额的四分之三。故本项目业绩按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执行。

质疑18:视频监控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疑18:详见答疑14。

质疑19:本次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是否需要办理外地企业是融入渝备案?

答疑19:按招标文件执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需要为外地入渝信息报送企业网页中所备案的相关人员。

质疑20:招标文件要求业绩必须为全国建筑公共市场平台业绩不合理,我公司所承接项目业绩非建设口子业绩,经与建设主管部门协调,不能办理项目信息的录入,但我公司经过公开招投标,在地级市公共资源官网上有截图,业绩完全能胜任此项目。如果此项目一味要求全国建筑公共平台业绩,限制了绝大部分公司,为围标串标提供了可能,建议招标人取消。

答疑20:本项目为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质疑21: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

答疑21:(1)国内主流厂家具有同等档次品牌相关产品,不存在所谓的独有产品,自行官网查阅。

(2)欢迎各潜在投标人选择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的产品投标,此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予修改。

招标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代理业主: 重庆江北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万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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