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软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软件项目
项目编号:XY2020NO.C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19123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
地址:长春市莲花山区劝农东段长吉南线19号
联系方式:肖卓钢133316899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1890446905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条件: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的委托,对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软件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资金。现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Y2020NO.C21
2.2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软件项目
2.3采购内容: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软件(包括①虚拟仿真实验室;②云课堂教学系统;③教师智能助手;④智慧学习系统)
2.4采购数量:一项
2.5采购预算:37.00万元
2.6交货地点: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
2.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需求软件调研、设计、开发、测试、上线运行。
2.8质保期:自买卖双方检验报告签署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三年,终身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升级和维护。
2.9付款方式: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支付合同价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10售货服务:要求对本项目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系统安装期间要求至少有1名技术人员现场服务,服务包括:本项目涉及的软硬件设备维护;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软件应有功能的调整优化;现场安装及解答用户问题等。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位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9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日下午13:3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基本账户)、专业担保公司的保函、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综合实验中学
地址:长春市莲花山区劝农东段长吉南线19号
联系人:肖卓钢
电话:1333168991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室
电话:18904469059
传真:0431-87061199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3.2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位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7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9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