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144.2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zb-2023-05-30
预算金额4144.25万元
招标公司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先生173354459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ZB-2023-05-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1442566.87 元,招标人为潢 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一室外工程位于信阳市潢川县产业集聚 区,工业大道与西十二路交叉口,主要包括道路景观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南大门、北大门、围墙、挡土墙、消防泵房及水池、垃圾收集站及公厕、土 方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 容; (002)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容; (003)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 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 照;
3.1.2 投标人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1.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 投标将被否决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内容)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2 投标人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 投标将被否决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 务(含保修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 执照;
3.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3 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证书,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3.3.4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 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 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
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 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 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 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工程已经批 准,招标人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及财政资金,招标代理 机构为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 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 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THZB-2023-05-30
2.3、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及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潢川县境内;
2.5、总投资额:41442566.87 元
2.6、建设规模: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一室外工程位于信阳市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与西十二路交叉口,主要包括道路景观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 外电气工程、南大门、北大门、围墙、挡土墙、消防泵房及水池、垃圾收集站及公厕、土方 工程等。
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工程 (华英大道~工业大道),位于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部,
道路规划红线宽 20 米,标准横断面形式为:20 米(红线)-3 米(人行道)+14 米(车行道)+3 米 (人行道);南起华英大道,北至工业大道,工程全长约 317.385 米。工程涉及道路、雨水、污 水、照明给水、绿化六个部分。
2.7 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标):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所含所有内容。
二标段(施工标):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 内容。
三标段(监理标):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 过程监理服务(含保修期)。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施工;二标段(施工标):潢川县产业集聚区西十二路道路工程施工;
三标段(监理标):潢川县生态小龙虾产业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监理。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0 计划工期
一标段(施工标):180 日历天
二标段(施工标):120 日历天
三标段(监理标):同施工工期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含)保修期
2.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 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施工标):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1.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 投标将被否决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二标段(施工标):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 投标将被否决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三标段(监理标):
3.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3 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证书,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3.3.4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 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1)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 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流程,再进行 网上投标。
(2)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时,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取得 CA 密钥(详见 http://www.xzggzy.cn
【下载专区】-《信安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 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 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 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一标段(施工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二标段(施工标):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三标段(监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缴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2 缴纳日期:2023 年 06 月 16 日 00:00 分至 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30 分前。(以到账时 间为准)
5.3 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一标段(施工标):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59900
二标段(施工标):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59901
三标段(监理标):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59902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 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 标人操作手册》”。(注: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 和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 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 年 0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06 月 25 日(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 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 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5225341111
招标代理: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方式:17335445909
监督机构: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监督电话:0376-39179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5225341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号 联 系 人: 庞先生
电 话: 1733544590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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