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民东北酸菜产业集群项目-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金额
44.5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1162
预算金额44.50元
招标公司新民新好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4.50元
中标联系人阎福斌
中标公司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民东北酸菜产业集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1162 | 工程名称 | 新民东北酸菜产业集群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1162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民东北酸菜产业集群项目-设计 | ||||||||
建设单位 | 新民新好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开发区等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阎福斌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41104713 | 44.500000元 | 242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 96.7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阎福斌 | 代洪斌 | 贾德海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141104713 | 20132101218 | 20132101258 | ||||||||
投标报价 | 44.500000元 | 45.000000元 | 44.9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42日历天 | 242日历天 | 24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 | [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96.78 | 74.01 | 73.43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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