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管理委员会新都工业集中发展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38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42020000714
预算金额382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028-83912303
中标公司四川华元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01142020000714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管理委员会新都工业集中发展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华元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62号巨人树大厦6层 | ||
中标(成交)金额 | 3,820,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服务类):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服务。 服务范围:为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包括实施方案的编制、监测网的搭建及预警平台建设。 服务要求:(一)实施方案编制总体要求:1.方案内容完整,应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及政策依据概述、园区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建设内容描述、项目具体实施计划等;2.方案总体符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启动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的通知》(成环发〔2019〕40号)文件中关于B类普通型园区的相关要求且通过专家评审;3.实施方案中涉及硬件配置的要明确硬件数量、核心技术参数等技术指标要求;涉及软件模块的要明确技术框架、具体功能、交互界面等。(二)园区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视频监控等监测网络构建要求:1.总体目标:运用视频监控、大气在线监测、水在线监测、土壤定期监测、地下水定期监测等手段掌握园区基础监测数据,构建园区在线自动监测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环境数据监测网络。2.数据传输基本要求: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移动设备、人工输入等方法将环境监测数据传至数据中心。3.监测网络构建原则:1)大气监测网络:根据园区内企业大气风险源分布情况、企业厂界、园区边界、园区外一定范围内敏感点分布等因素,构建园区大气立体式在线自动监测网络,主要监控重点监管企业生产活动对园区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2)地表水监测网络:园内及园区周边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体系分为点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点源监测系统包含重点监管企业污水排口水质水量监测系统、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水量及工况监控;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河道环境水体、污水处理厂总排口上下游的地表水在线监测系统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新都工业集中发展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方案》;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180天内完成新都工业集中发展区水气土协同预警平台系统建设工作。 服务标准: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启动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的通知》(成环发〔2019〕40号) 文件规定,新都工业集中发展区为B类普通型,其建设标准为:结合园区实际建设园区预警平台,针对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构建大气、地表水、土壤与地下水监测网络,配套建设园区视频监控网络。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袁文川(采购人代表)、江启春(SC0107373)、杨红利(SC0112115)、袁洁(SC0112596)、丁成蓉(SC0100114)。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8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执行。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756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号:(2020)1024号。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中标通知书发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09室,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3.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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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君跃路61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8395814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谭女士、张先生;联系电话:028-839123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谭女士、张先生 | ||
电话: | 028-8391230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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