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化粪池清掏清运询价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化粪池清掏清运询价公告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化粪池清掏清运。

预算金额: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服务期限:2024年4月至5月份清掏清运1次,9月至10月份清掏清运1次。

服务地点: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内(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

二、服务单位要求

(一)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院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 服务方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化粪池清掏等内容。

三、具体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院内老疗区1个、球场旁老康复楼1个、失能老人护理楼2个、老年人公寓楼3个、门诊楼1个、敬老公寓楼1个、食堂楼1个共计10个共计173.75立方化粪沉淀池进行清掏清运服务。

(二)验收标准。

1.根据《化粪池清洁与维护服务规范》要求,一级池清运90%,二级池清运75%,三级池硬的表面全部清运。

2.清掏维护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畅通和排水管道畅通,无块状粪渣,无沉积物,无漂浮物。

(三)处置要求。

1.粪污处理应当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 2012)要求,清掏后的粪污垃圾须运送至有资质的粪便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或采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处理后最终的排放出水,其总氮、总磷等富营养化物质含量应符合GB 18918要求。

2.确保化粪池清掏粪渣清运至专业处理站集中处理,并将清掏清运单位、清掏清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处置机构名称、处置地点、处置方式、处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反馈,禁止虚假处置、乱倒入河流和其他禁倒地点。

四、提交材料

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各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密封,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密封章。若所提供资料不齐,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22日(3个工作日)16:00点前提交材料报名响应。

地址: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五华区海屯路4号)1号楼113室。

联系人:李师

联系方式:0871-68301367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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