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2CG2022FW8749
二、项目名称:航空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50号
中标金额:149998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航空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采购 服务要求:平台主要将建设产业专利导航专题数据库系统、产业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系统、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系统、知识产权智能化评估评价系统、产业运营中心综合门户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等六大功能系统和数十个业务子系统。 服务时间:180 天;运维服务期 1 年 (自交付之日起)。 服务标准:供应商提供云平台托管服务,平台对外运行时间可设置全天候 24 小时,通用检索反应时间不超过 3 秒,对外运行同时在线人数不低于 200人,提供专利批量下载功能,著录项目批量下载不低于 1000条,全文下载不低 30 条。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云、章立俊、徐华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元*1.2% +(中标价-100 万元)*0.48%;
收费金额:14399.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航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北航通航创新元 5 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3-891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市辖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15255334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玉玲
电 话:15255334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芜湖市湾沚区航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2 | 项目名称 | 航空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采购 |
3 | 项目编号 | WH12CG2022FW8749 |
4 | 项目预算 | 150.00万 |
5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
6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单一来源邀请函 |
7 | 开启时间及地点 | 详见单一来源邀请函 |
8 | 响应文件提交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
9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单一来源邀请函 |
10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
1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 |
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芜湖县支行,账号:1102201021000553180;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账号:187247398899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
13 | 服务时间、地点、 | 服务时间:180天;运维服务期1年(自交付之日起)服务地点:芜湖市湾沚区 |
14 | 付款方式 | 预付款比例为:30%。(说明: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7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可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即可支付。适用于招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如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数据平台组建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至剩余合同价款的100%。(说明:①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不得设置以质保期满作为支付合同尾款的条件。②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收取履 |
约保证金的及时退款。) | ||
15 | 信用查询 |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当日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1.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1.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16 | 二次报价 |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需保持电话畅通,网络正常,在收到评标委员会小组二次报价邀请后,十五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视为退出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20811/6f273903-bb00-45eb-b107-f7068d200e77.html |
1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公告)(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如中标价100-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如中标价100万元以下,则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
17 | 中小企业政策 |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比例要填写具体,比例: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比例要填写具体,需大于等于40%)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要填写具体,比例: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2.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牵头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协议》,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2.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2.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
17 | 中小企业政策 | 一、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 |
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二、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三、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
18 |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标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注:主要标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 |
19 | 是否邀请供应商 | 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 |
序号(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一致) | 拟分包标的(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名称”一致)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分包供应商名称 | 分包供应商服务承接商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
合计比例: | 合计比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航空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 | 平台主要将建设产业专利导航专题数据库系统、产业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系统、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系统、知识产权智能化评估评价系统、产业运营中心综合门户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等六大功能系统和数十个业务子系统。 | 航空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保证所使用的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权威性,以及对数据加工标准的统一性,数据质量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供应商需要保证能够对本项目所使用专利数据每周两次更新。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要能做到每月更新一次。 | 180天1年,运维服务期(自交付之日起)共资源交 | 由供应商提供云平台托管服务,平台对外运行时间可设置全天候24小时,通用检索反应时间不超过3秒,对外运行同时在线人数不低于200人,提供专利批量下载功能,著录项目批量下载不低于1000条,全文下载不低30条。 | 服务地点:市湾芜湖址区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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