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F23142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9楼4D19室
中标金额:13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淮北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认真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 行)》,结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等要求,进一步做好淮北市重点单位土壤环境监管,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合环土函〔2018〕230号)的要求,完成淮北市2023年4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掌握4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的污染情况。编制《淮北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项目》报告书,报告符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并通过专家审核。从而起到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管理,严格落实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公示,并报送年度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付华(组长)、王永龙、王玲玲、黄少华、周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60.172.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135号;0561-3032913
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 号:1331201021000146498
4.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牛子琨;联系电话:0561-31996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3069192。线上提出投诉网址:http://60.172.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合同签订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联系人:牛子琨 电话:0561-3199613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135号
联系方式:0561-3032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
联系方式:0561-3199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倩
电话:0561-3111332
十、附件
1.服务响应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