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87087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0371-585511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9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建筑放线及航空限高测绘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建筑放线及航空限高测绘询比文件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87087
2.3实施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
2.4项目概况:
本次测绘共涉及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东地块、西地块)、国际邮件及电商分拨中心、枢纽服务中心、海关作业区及集装箱共享中心五个项目六个地块,共计61个单体建筑。
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东地块包含6个单体,包括A1#暂存仓库、A1#分拨仓库(含A1#装卸货平台、A1#坡道)、A2#暂存仓库、A1#门卫室、A2#门卫室、A3#门卫室。
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西地块包含14个单体,包括A2#分拨仓库、A3#分拨仓库、A2#装卸货平台、A2#坡道、A1#冷库、A1#罩棚、A2#罩棚、开闭所、A1#宿舍楼、A2#宿舍楼、宿舍楼地下室、A4#门卫室、A5#门卫室、A6#门卫室。
国际邮件及电商分拨中心包含6个单体,包括B1#暂存仓库、B1#分拨仓库、B1#保税仓库、B2#保税仓库、B1#门卫室、B2#门卫室。
枢纽服务中心包含16个单体,包括1号楼办公楼、2号楼综合配套楼、3号楼办公楼、4号楼商贸展示中心、5号楼办公商业综合体、6号楼办公商业综合体、7号楼酒店、8号楼茶室、9号楼口岸综合大楼、开关站、垃圾房、门卫1、门卫2、门卫3、门卫4、门卫5。
海关作业区包含9个单体,包括卡口大门1、卡口大门2、卡口大门3、卡口大门4、集拼库、检疫用房、986机房1、986机房2、综合查验用房。
集装箱共享中心包含10个单体,包括1#物流配套用房、2#物流配套用房、3#物流配套用房、4#物流配套用房、5#物流配套用房、修箱车间、1#休息室、2#休息室、变配电室、污水处理用房。
2.5采购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土地核实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完成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各项目航空限高测绘和建筑放线测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完成建设项目坐标等测绘数据表;
2.5.2完成建设项目情况说明表;
2.5.3编制航空限高测绘报告;
2.5.4完成项目范围红线放样、布设控制点等;
2.5.5编制建筑放线报告;
2.5.6完成相关成果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系统录入、审核、上报;
2.5.7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5.8配合业主单位的其他报批手续相关工作;
2.5.9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2.6工期要求:根据各项目现场进度,合同签订并具备航空限高测绘及建筑放线测绘作业条件后20日历天内提交核实报告。
2.7其他要求:
2.7.1质量标准:本次航空限高测绘及建筑放线测绘成果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土地核实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符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批要求,同时满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系统成果录入、审核、上报等要求。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处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航空限高测绘及建筑放线测绘技术服务业绩各1项(应提供合同主要页)。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3.4.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报名(报名不需审核,系统自动通过)、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 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
7.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塔8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51109
监督单位: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B塔8楼
联系电话:0371-58551105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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