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三峡能源四川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1. 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是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及所管理的项目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提供2023至2025年度法律服务,以上各公司统称为“采购人”,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自然年。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公司是指:由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委托四川分公司管理的在四川、重庆、贵州、湖南、西藏五省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含服务期限内新设立的项目公司)。具体是:会理中一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冕宁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普格发电有限公司、布拖县中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江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合肥柏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普格县子越光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凉山投资有限公司、金阳县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市巫山县青山头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区大梁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忠县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巫山县成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巫山县三峡渝光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三峡新能源盘州市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普安发电有限公司、清镇长景风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贵阳发电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道县发电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律服务是指在约定年度内由报价人为采购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是指就某一特定涉法事项由报价人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主要为投融资等重大复杂非诉业务法律咨询服务和诉讼、仲裁法律纠纷案件代理工作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分公司重大经济活动及重要决策及提供专业支持,协助开展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现场参加分公司范围内“三重一大”等相关重要会议,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上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分公司规章制度提供法律审核,协助开展分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审查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涉及重大法律风险的,提供书面意见;
(4)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所有合同审查工作;全程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约、履约工作,参与重大招标文件法律审核、招标异议处理等工作,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法律审核意见应完备可查。
(5)协助采购人开展重大谈判、磋商活动,并就存在的问题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重要商务行为应提供律师见证,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件;
(6)协助采购人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违约、争议、纠纷、不可抗力、未履行等非正常情况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谈判、协调、调解并出具律师函;
(7)根据采购人所涉业务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识别并及时提供和宣贯相关文件;对采购人有关采购、安全、投资、融资、环保、劳工、电力市场等新能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如有相关领域的专题研究或解读报告,应与采购人分享专题报告;
(8)配合采购人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或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每季度出具一份针对分公司整体情况风险提示函及防控措施;
(9)协助采购人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包括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合规咨询与审查、合规检查评价与考核、违规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为健全分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提供全流程、系统性合规管理服务方案;
(10)根据采购人需求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组织开展投融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电力市场营销与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新能源行业政策等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根据采购人需求需前往现场开展培训相关工作;
(11)为分公司已经面临、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非诉讼纠纷进行法律论证,积极参与谈判、协调、调解等工作,报告诉讼、仲裁结果,代为办理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事务等;
(12)协助采购人开展工商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指导采购人依法合规召开企业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公司注册与注销,及分立、股权、资产等交易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及法律背景调查报告;
(13)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法律合规等报表、报告,每年提交年度法律服务工作总结报告;
(14)积极协助采购人办理其他法律合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相关案件统计及情况报告、配合总部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开展法律尽职调查等。
(15)上述各项情形中,若采购人提出需现场服务,如参加相关会议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法律备忘录)等要求的,报价人应委派相关领域专业律师参加相关会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法律备忘录)。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受采购人委托,优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2)受采购人委托,优先代理其他重大复杂的非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信调查、投融资、改制与产权交易、股权激励、企业并购与上市、尽职调查、复杂商务谈判、未涉及诉讼的专项纠纷解决事项等)。
以上两项法律服务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委托代理合同》,法律服务费用及具体权利义务由该合同进行约定。
  1.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②律所资质条件: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获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所,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②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一次报价截止日期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③与采购人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2)人员要求:①律师团队负责人须为报价人合伙人律师,其律师执业经验10年以上;②律师团队至少有3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且执业经验均不少于3年;③律师团队成员均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③律师团队负责人以及主要负责律师至少有2项及以上新能源电力行业法律顾问业绩。(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19年-2021年无连续亏损(以审计报告为准);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业绩要求:
①具有2020年-2022年新能源发电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需提供合同及服务过程资料等证明材料);
②具有2020年-2022年新能源发电企业诉讼案件代理业绩不少于2个(需提供合同及服务过程资料等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本项目费用由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下辖项目公司分摊。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6.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本次征集数量(R不设上限/□设上限 名)。凡有意参与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于 2023年5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前,通过网上报名,采购人确定可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通过短信和网站通知的方式告知报价人。】
7.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被邀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 年5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
8.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5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 2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辰国际23楼合同法务部。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辰国际23楼合同法务部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李燃
电 话:028-69761593
电子邮箱:li_ran1@ctg.com.cn
监督部门: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合同法务部
电 话: 028-6976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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