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学院2024年食堂特色班组干货定点供应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金额
6.2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学院食堂特色班组的经营需要,经学院食堂申请和学院领导批准,拟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学院2024年食堂特色班组干货定点供应商壹家,供货期自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为准)。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学院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2024年食堂特色班组干货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1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后实际配送份额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及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质量、货品优劣程度进行分配,学校不承诺中标供应商配送份额;
3、采购数量为估算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
4、在合同执行三个月内,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包括干货、副食品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五、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12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全部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收款人: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萍乡安源支行
账 号:1504200129000117827
六、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于采购人通知时间按照采购人的进货清单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装卸运输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货时随带供货清单,清单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合格后,采购人出具收货凭证。
2、供应商供应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生活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所供应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物品流入校内,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按时按质按量送货,以确保正常运行,供应商不得以市场上没有或缺货的借口不供货或以其他货物替代。更不得出现市场有货等任何因素不供货,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同时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
4、日常配送时间及要求:采购方下达采购日清单后,中标方在每日的上午北京时间07:00至11:00之间将采购日清单内的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中标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将货物配送到采购方指定处验收。
5、供应商如因特殊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地震、洪水、冰灾等自然灾害因素除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配送的,中标方应在接到订单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采购方,并及时与采购方协商提出可行的供货方案。如因中标方原因不与采购方协商供货方案,导致不能正常供货,影响采购方正常用餐,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中标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采取应急处理方案,委托市场其他供货商应急配送,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货品质量及数量及要求:中标方应保证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发货。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并将货品质量合格证、货物价格表随货同行,如货品发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并扣除本批次货款的5%用于弥补因退、换货给采购方正常用餐造成的影响。采购方现场验收货物,当面点清货物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月底按实际接收货物的名称、数量及单价结算。
7、供货价格为供应商投标时的最终报价(单价)。如供货价高于采购人调查的本地市场批发价,则以调查价格为准。除非产品市场价格在合同期内涨跌超过10%,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调价之外,采购方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或补偿任何损失。
七、供应商参加投标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包含干货、副食品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必须统一报出所有货品的综合折扣比率。综合折扣比率系指采购需求表中列举的采购货品在结算时,按照采购预算控制单价应当扣减的优惠比率);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材料(从“中国信用”网下载截图);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9、货品质量及服务、安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对采购货品规格、质量、服务要求等偏离情况说明(只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
11、供应商从事干货、副食品生产或销售的场所、设施、人员、储运条件等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图文说明)。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材料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密封条上下密封档案袋并在每个密封条角上盖公司章,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要求的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未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货款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初结算上一月货款。
2、结算手续:供应商须提交增值税发票及采购人签字的交货验收单。通过对公账号转账结算。
3、每月结算货款金额=当月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相应货品的采购控制单价。采购控制单价及货款结算金额均包含运费、装卸费、包装费、税金等费用。
九、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8日10:2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成交标准:实行二次报价法评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优惠比率,同下)。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投标单位的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优惠比率)最高者中标。采购小组将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优惠比率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定点采购合同。
5、实际参加投标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供货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7、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食堂 邱老师 0799-7062051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7062278
9、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监督检查室 吴老师 0799-7062017
学院审计处 黄老师 0799-7062009
10、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2、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学院制定的《定点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2日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学院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2024年食堂特色班组干货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询价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紫薯面 | 3.75kg*1件 | 件 | 27 | 42 | 1134 |
2 | 鱼腩面(鹅肠面) | 4kg*1件 | 件 | 22 | 42 | 924 |
3 | 胡萝卜面 | 70g*60包 | 件 | 33 | 45.8 | 1511.4 |
4 | 菠菜面 | 70g*60包 | 件 | 36 | 39 | 1404 |
5 | 麻辣烫面 | 60g*60包 | 件 | 47 | 45 | 2115 |
6 | 宽面(刀削面) | 60g*60包 | 件 | 18 | 42 | 756 |
7 | 大碗面 | 3.75kg*1件 | 件 | 27 | 31 | 837 |
8 | 手工碗面 | 3.75kg*1件 | 件 | 18 | 40 | 720 |
9 | QQ面 | 150g*40包 | 件 | 33 | 51 | 1683 |
10 | 排骨面 | 3.75kg*1件 | 件 | 49 | 42 | 2058 |
11 | 厨爽鲜腐竹 | 125g*1包 | 包 | 22 | 11.52 | 253.44 |
12 | 白圈粉丝 | 8kg*1件 | 件 | 49 | 60 | 2940 |
13 | 黑圈粉 | 8kg*1件 | 件 | 7 | 70.5 | 493.5 |
14 | 蛋白肉豆皮 | 散装称重 | 斤 | 13 | 5 | 65 |
15 | 牛骨高汤 | 18kg*1件 | 件 | 12 | 539 | 6468 |
16 | 猪骨高汤 | 18kg*1件 | 件 | 48 | 539 | 25872 |
17 | 老母鸡鲜香粉 | 0.5kg*30包 | 件 | 13 | 307 | 3991 |
18 | 火锅底料 | 500g*1包 | 包 | 45 | 12 | 540 |
19 | 华英鸭血 | 300g*20盒 | 件 | 39 | 51 | 1989 |
20 | 清油冒菜底料 | 散装称重 | 斤 | 41 | 18 | 738 |
21 | 清油油料 | 散装称重 | 斤 | 45 | 19 | 855 |
22 | 冒菜调味粉 | 散装称重 | 斤 | 25 | 15.8 | 395 |
23 | 干碟 | 散装称重 | 斤 | 27 | 19 | 513 |
24 | 清真牛肉面酱 | 散装称重 | 斤 | 17 | 54 | 918 |
25 | 清真炒面酱 | 散装称重 | 斤 | 26 | 54 | 1404 |
26 | 清真大盘鸡酱 | 散装称重 | 斤 | 35 | 54 | 1890 |
27 | 清真辣椒酱 | 散装称重 | 斤 | 28 | 17 | 476 |
合计 | 62943.34 |
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1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后实际配送份额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及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质量、货品优劣程度进行分配,学校不承诺中标供应商配送份额;
3、采购数量为估算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
4、在合同执行三个月内,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包括干货、副食品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五、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12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全部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收款人: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萍乡安源支行
账 号:1504200129000117827
六、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于采购人通知时间按照采购人的进货清单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装卸运输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货时随带供货清单,清单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合格后,采购人出具收货凭证。
2、供应商供应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生活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所供应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物品流入校内,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按时按质按量送货,以确保正常运行,供应商不得以市场上没有或缺货的借口不供货或以其他货物替代。更不得出现市场有货等任何因素不供货,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同时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
4、日常配送时间及要求:采购方下达采购日清单后,中标方在每日的上午北京时间07:00至11:00之间将采购日清单内的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中标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将货物配送到采购方指定处验收。
5、供应商如因特殊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地震、洪水、冰灾等自然灾害因素除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配送的,中标方应在接到订单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采购方,并及时与采购方协商提出可行的供货方案。如因中标方原因不与采购方协商供货方案,导致不能正常供货,影响采购方正常用餐,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中标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采取应急处理方案,委托市场其他供货商应急配送,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货品质量及数量及要求:中标方应保证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发货。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并将货品质量合格证、货物价格表随货同行,如货品发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并扣除本批次货款的5%用于弥补因退、换货给采购方正常用餐造成的影响。采购方现场验收货物,当面点清货物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月底按实际接收货物的名称、数量及单价结算。
7、供货价格为供应商投标时的最终报价(单价)。如供货价高于采购人调查的本地市场批发价,则以调查价格为准。除非产品市场价格在合同期内涨跌超过10%,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调价之外,采购方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或补偿任何损失。
七、供应商参加投标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包含干货、副食品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必须统一报出所有货品的综合折扣比率。综合折扣比率系指采购需求表中列举的采购货品在结算时,按照采购预算控制单价应当扣减的优惠比率);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材料(从“中国信用”网下载截图);
7、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须提供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备案证明材料(可从税务网站截图打印)。
9、货品质量及服务、安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对采购货品规格、质量、服务要求等偏离情况说明(只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
11、供应商从事干货、副食品生产或销售的场所、设施、人员、储运条件等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图文说明)。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材料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密封条上下密封档案袋并在每个密封条角上盖公司章,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要求的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未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货款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初结算上一月货款。
2、结算手续:供应商须提交增值税发票及采购人签字的交货验收单。通过对公账号转账结算。
3、每月结算货款金额=当月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相应货品的采购控制单价。采购控制单价及货款结算金额均包含运费、装卸费、包装费、税金等费用。
九、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8日10:2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成交标准:实行二次报价法评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优惠比率,同下)。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投标单位的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优惠比率)最高者中标。采购小组将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优惠比率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定点采购合同。
5、实际参加投标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供货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7、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食堂 邱老师 0799-7062051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7062278
9、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监督检查室 吴老师 0799-7062017
学院审计处 黄老师 0799-7062009
10、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2、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学院制定的《定点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