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919500元人民币整/年。金额明细如下表:
类别
分项
数量
月度费用
年度费用
备注
一、人员费用
职务
人员数量
月工资标准
1、工资:
项目经理
1
3600.00
43200.00
队长
2200.00
26400.00
消防控制室
3
5400.00
64800.00
大门岗
巡逻
2
班长
2500.00
30000.00
设备运行
2100.00
25200.00
弱电
绿化
2000.00
24000.00
保洁员
5
8500.00
102000.00
生活老师
9
16200.00
194400.00
小计
28
53700.00
644400.00
2、福利:
4296.00
51552.00
福利
3、其他应交费:
保险费
3400.00
40800.00
保险补贴
加班费
400.00
4800.00
培训费
200.00
2400.00
合计
61996.00
743952.00
80.9%
二、办公费
1、办公费用
300.00
2、统一服装
3、交通费
4、通信费
100.00
1200.00
5、食宿费
5500.00
66000.00
伙食补贴
6500.00
78000.00
8.4%
三、建筑物本体维护费
1、材料费
260.00
3120.00
2、工具费
120.00
1440.00
380.00
4560.00
四、公共设施维护费
1、配电设施
80.00
960.00
2、公共照明系统
345.00
4140.00
3、空调
4、给排水
60.00
720.00
5、电梯
220.00
2640.00
6、消防
50.00
600.00
855.00
10260.00
1.1%
五、保洁卫生费
1、清洁卫生用品
3、下水道、化粪池清理费
4、垃圾清运费
580.00
6960.00
5、消杀、杀菌
1160.00
13920.00
1.5%
六、绿化维护费
室外材料费
农药
30.00
360.00
化肥
160.00
1920.00
七、设备折旧费
657.00
7884.00
0.8%
八、不可预见费
1、节日布置
2、公众责任险
150.00
1800.00
3、其他
280.00
3360.00
九、合理利润
2298.75
27585.00
3%
十、法定税费
十一、其他
总 计
76625.00
919500.00
1、安全保卫服务:24小时护卫值班,楼宇巡逻队3小时巡视工作一次,同时对设施设备保护及财产管理,制止学生破坏公共财产与设备。对来访人员登记,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落锁、开关门。对出入的车辆进行疏导和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外来未经过学校允许的车辆进入。对办公室门窗及楼道灯、窗户关闭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灯。按时开启、关闭其他相关设施。按计划完成校园巡查打点任务。
2、清洁卫生服务:校内各楼栋楼梯、走道、主干道、校领导办公室、学生公寓、公共卫生间、体操场、训练馆、绿化带等公共部位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房屋处围周边(含道路)及楼梯间地面无灰尘、纸屑、痰迹,墙面、天花板无污迹、蜘蛛网;公共的门窗、扶手干净无灰尘;做好垃圾分类及清运工作;高标准地做好学校会务服务工作;定期对整个校园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负责校园下水管道疏通和留泥井的清理。室内风扇、灯、空调每期统一清洁一次,外墙、外窗玻璃每年清洁一次。
3、绿化服务工作:对学校内的草地、绿篱、花木、花球、行道树等进行维护管理。严格按照公司专业绿化维护管理工作的要求,分季度及绿化树木特点对绿化进行施肥、修剪、整理、浇水等。做好学校日常花木摆放。
4、生活老师管理服务:搞好学生宿舍工作,对学生进行规范化管理,负责督、促协助学生搞好内务、卫生,发现不到位的及时处理。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规定,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出寝、就寝,每天清查人数。关心、体贴学生,全方位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工作,上班不能离岗缺岗、串岗,采取宿舍坐班制。对学生公寓各个物品出入、外来人员进出进行登记。
5、维修服务工作:学校内所有共用的木、水、电设施的维修、养护保障工作,确保学校的水、电日常正常运行。每天对给排水系统进行日常检查巡视,防止跑、冒、滴、漏。每周检查一次各楼层配电箱、开关、插座等;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工作。对公共路灯、楼道灯、开关、学生床铺、风扇、门锁更换维修等工作。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做好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定期检查外墙及贴面,发现松动或脱落及时维修,定期检查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箱、排污管、沟渠、池、井,保持完好状态,根据需要进行疏通。做好电梯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包括电梯的年检。空调每年清洁2次。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体操学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人员到位并经学校考核后,每季度支付年度总费用的25%,业主单位每季度对物业单位进行考核,扣分按200元/分计算(360分以下开始扣除),在每季度费用中扣除,要求全年管理优秀,无任何违反合约的事宜。遵守《长沙市体操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
(3)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10日前支付上个季度的款项。
(一)卫生保洁要求:
1、卫生保洁
内容:公共建筑物、地面设施、外墙、建筑物周边、护栏、道路广场、学校指定的会议室、领导办公室、标识标牌、绿化地卫生工作、垃圾池、隔油池设备等维修维护公共保洁工作。
服务标准: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地面定期打蜡打磨、清洗,保证没有污渍;灯具、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楼道、走廊地面,每天要用“大地拖”全面清洁,加强随时保洁,
(5)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会议室;会议室会前会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要保持干净整洁;
(6)道路、广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房屋及公共部位无乱贴、乱画、无乱放杂物的现象;
(7)遇文明创建,大型接待,比赛培训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卫保洁工作;
(8)楼栋内的除“四害”、定期消毒、杀菌;
(9)楼栋的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理(每年不少于二次)、公共区域垃圾桶(训练馆厕所、各楼栋走道等)及时清理不留异味、垃圾站必须每天清理一次,所产生的垃圾拖运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10)室内风扇、灯、空调每期统一清洁一次;外墙、外窗玻璃每年清洁一次。
2、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要求:(1)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托运处理。
(2)垃圾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从中分捡出可回收的物品(纸张、塑料、橡胶、金属、玻璃等)。
3、公共卫生区域的保洁:
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所需的耗材,如扫把、拖把、卫生球、清洁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等由乙方负责。
4、公共区域的垃圾箱的保洁:
数量:物业公司根据情况配置、费用由学校承担。
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二)绿化养护要求:
1、服务内容: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2、服务标准:
(1)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枝及病虫害现象;
(2)定期进行苗木修剪、及时清除杂草,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3)室内外花木摆放及养护。
(4)学校免费提供绿化所需水电,所需农药、肥料、工具、汽柴油等由乙方负责。
(三)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要求:
(1)、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内外排水管极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防止跑、冒、滴、漏,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的高压配电系统、低压供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热水系统、电梯、空调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空调每年清洁2次。
服务标准: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全校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3)、消防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
服务标准: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
(4)、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
服务内容:负责所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路灯、门锁、办公座椅柜、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箱、排污管理、沟渠、池、井等。
服务标准:房屋管理制度完善,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5)、房屋门窗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户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
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100%。
(6)、学习办公生活家具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学习办公生活家具破损的修理。
(7)、 房屋的共用部,公共场地的维养护和单项工程费用和涉及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改造元器件的材料费用由采购方负责承担或由采购方另行安排处理。
(8)、电梯年检、维保。
(9)、服从完成临时调派的任务。
(四)生活教师管理
(1)服务要求:
1、全体宿舍生活老师必须团结一致,通力合作,努力搞好运动员宿舍工作,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在宿舍进行坐班,运动员在宿舍时必须有人值守。
2、对运动员进行规范化管理,负责督、促协助运动员高标准地搞好内务、卫生,发现不到位的及时处理。认真把每天的各项检查情况如实地登记在评比栏上,公平公正地评好每月的文明寝室。寝室内务卫生标准双休日一个样。
3、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管理,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出寝、就寝。就寝时务必清查人数,弄清缺位原因,如有不清原因,及时与教练员或后勤部联系。妥善保管学生财物,做到无错帐、无遗失、无损坏。
4、细心指导学生的生活习惯,穿着冷暖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关心、体贴每一位学生,对所管辖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学生,更不能歧视问题学生。
5、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做到在管理中育人,服务中育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经常与教练员及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全方位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建立问题学生全程跟踪记录。
6、学生回宿舍时,加强各房间的巡视,及时认真地处理好偶发事件并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汇报。
7、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工作。坚持每周两次的寝室检查,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8、严格执行综合楼大门落锁制度,未经后勤部同意,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或学生家长留宿公寓。
9、节约用水用电。
10、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延假,上班时不能离岗缺岗、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具体要求:
1、生活老师详细填写工作日志。包括维修登记、来访人员登记、学生进出寝登记、校领导检查登记、事件记录等,字迹工整,表达清楚。
2、生活老师对宿舍内部随时随地进行保洁。
3、学生上课、训练时间内保证学生不得返回寝室、特殊情况要有训练部或后勤部通知。
4、每天中午必须配合好食堂工作人员给一、二年级、幼儿园的学生进行分饭分菜工作。
5、发现可疑、模糊情况及时汇报上级或后勤部。
6、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迅速处理并汇报上级领导。
7、学生就寝时间必须确认寝室水、电、门、窗等关闭情况。
8、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保服务管理
1、保持24小时值班看守,交接班有详细完整的交接班记录,工作人员下班后关闭大门,对办公室门窗及楼道灯、窗户关闭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灯。按时开启、关闭其他相关设施。校园巡查按计划完成,完成校园巡查打点任务。
2、禁止无关人员、外来未经过学校允许车辆进入,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我校的领导和监督,遵守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完成校方临时交代的合理的其他任务。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遇到突发火情、警情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学校领导与警方,协助采取有关措施。
《长沙市体操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6、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9、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1、有权按时从甲方支取物业管理费。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4、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
其他事项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委托管理楼宇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5、如遇长沙市调整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甲方应及时调整年度管理费。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单项支出200元以下的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200元以上(包含200元)的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的,应由物业所属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