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中医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252639735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手术牵引复位器
四、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手术牵引复位器 | 1 | 85000 | 套 | / | /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手术牵引复位器已公开招标2次并均只有一家投标商报名,两次招标均因报名人数不足3家而流标。经调查,该项目只有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可满足医院临床使用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据了解,目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手术牵引复位器市场价格在8.5万元左右。我院本次预算金额8.5万元是较合理的。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闻建民 | 高工 | 浙江省新华医院 |
陈大农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褚永华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是否合理: 温州市中医院手术牵引复位器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公司报名,表明只有该报名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可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符合政府采购只能从单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建议允许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预算价格是否合理:温州市中医院手术牵引复位器8.5万预算是较合理的。
结论: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预算合理
十、 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中医院
联系人: 徐晓峰
联系电话: 0577-56691399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王骢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580125
传真: 0577-88580125
地址: 温州市市府路教育大楼7楼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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