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插秧机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8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插秧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插秧机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57台插秧机的生产(采购)、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855万元。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送达地点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所需货物的生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免费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最终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1.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5.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
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9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对等保函);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后付至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待2023年度插秧工作结束付至合同总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待中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城育才西路246号
邮 编:224500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1585111555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广电信息中心3楼
邮 编:2245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950201008
2023年 5 月 19 日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插秧机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57台插秧机的生产(采购)、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855万元。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送达地点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所需货物的生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免费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最终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1.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5.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
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9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对等保函);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后付至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待2023年度插秧工作结束付至合同总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待中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城育才西路246号
邮 编:224500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1585111555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大道666号广电信息中心3楼
邮 编:2245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950201008
2023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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