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9月7日 至 2022年9月28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请于2022年 9 月 7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9月28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9月28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2618大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2年9月28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2618大会议室
1、采购人:保利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余先生
采购人电话:1778337621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保利中心
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68620491-62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招标人:保利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60号保利中心B5栋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
联 系 人:余先生 | 联 系 人:张女士 |
电 话:17783376219 | 电 话:023-68620491转626 |
传 真: / | 传 真:023-68620491 |
2022 年 9 月 7 日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保利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60号保利中心B5栋联系人:余先生电话:1778337621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23-68620491转626 |
1.1.4 | 项目名称 | 保利可爱岛消防水箱整改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重庆大渡口区诗情路2号 |
1.1.6 | 建设规模 | 项目保利可爱岛高位水箱损坏,发现多处漏点,影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也存在安全隐患。现需更换水箱,才能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
1.2.1 | 资金来源 | 专项维修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1.3.2 | 计划工期质保期 | 工期:20日历天。质保期:2年。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合同复印件。3.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4.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2项目经理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4.2.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4.2.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4.2.3项目经理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4.2.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若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的,则该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无效)、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其他要求(1)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1~5条,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2年 2月至2022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先与本项目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因此发生的费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因没有勘察现场,对工程量预估不准导致后期报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负责人:余先生,电话:17783376219。□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 年 9月 12 日 09:00 时前把异议内容发送到邮箱HXZBDL@163.com中。 |
2.2.2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应在2022 年 9 月 13 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发布澄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2.2.3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 |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2.2.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报价 |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总价包干合同。2.报价范围: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范围的规定,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予以自主报价。3.报价原则: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TYAZ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的通知(渝建价发〔2021〕9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人工机械降效、措施费、二次转运费、弃渣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报价方式,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完成这部分工作内容,且不能得到额外支付。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招标时未发现,结算时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考虑。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并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根据招标文件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填报,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报价的单价中。4.投标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及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办理的工作的费用,以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1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应采取的全部措施费用。4.2投标人施工的临时设施等用地费用。4.3对周边建筑的保护、行车行人干扰、交通转换等措施费用。4.4材料及半成品的下车、堆放、仓储保管及二次转运至安装地点等全部费用;施工范围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费用;与周边单位、居民等其他工作产生的配合及协调管理等费用。4.5办理环卫、噪音、防尘等相关手续的费用(包含《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载明的防尘和降噪要求)。本工程建筑垃圾外运必须执行渝府办〔2014〕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5.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5.1除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投标过程中未发现的,招标人有权按最不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修正,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5.2 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招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5.3本工程量清单中对工作内容的描述不作为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的技术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6.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6.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6.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6.3本项目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执行。7.材料采购及报价7.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不得采购伪劣产品。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中标人采购材料、设备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表并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采购。7.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中标后,材料价格均不作调整。7.3材料运输距离、运杂费、装卸费、二次转运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和试验费和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7.4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内,均由投标人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结算不作调整。8.规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标准计取。9.税金: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标准计取。10.其他说明10.1按政策规定应由施工单位购买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投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10.2本项目施工水电的接入口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水电接入口之后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10.3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0.4各投标人可踏勘现场,了解本工程及周边区域的现场情况,包括工地位置、周边区域施工情况、施工难度、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场内外排水、临设搭建、场内运输及多次转运、垂直运输、拆迁干扰、材料和机械堆场、施工作业面、交叉干扰、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及周边区域现场情况等而导致的索赔和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1.本项目招标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伍万叁仟捌佰壹拾叁元伍角伍分(¥53813.5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发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 | 投标保证金 | 一、以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1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户名: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北环支行账号:50050110675300000237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保利可爱岛消防水箱整改工程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口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光盘)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5 | 装订要求 | 1、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2)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 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 投标函部分和电子版形式(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3.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4. “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2618大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2618大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6.1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7.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还需计算最高限价的85%数值,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字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1. 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公示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
7.3.1 | 履约担保 | 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至你方收到质保金之日止。(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收到质保金后14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收到质保金后14天内退还。 |
8.1 | 重新招标 |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 |
8.2 |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支付担保 | /。 |
10.2 | 工程款支付 | 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提交竣工资料至大渡口区住建部,大渡口住建部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100%。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总额的3%为质保金、转账至保利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保期2年,如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额退还质保金。 |
10.3 | 异议、投诉处理 |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异议受理单位:保利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83376219投诉受理部门:保利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23-67779006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标准计算用后下浮21%计取【中标价在100万以下的按1万×(100%-21%)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 |
10.5 | 低价风险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中标候选人之日起 15个 工作日内;(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承包人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进行置换;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10.6 | 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 | 对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
10.7 | 其他 | 1.中标人应结合本工程特点,施工方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技术人员,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责任:在施工中,施工方应切实注意安全,文明工作,并派专人负责施工区域内外的安全管理,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所有安全责任,包括第三者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施工方完全负责。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为现场施工员、施工工人购买施工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总报价 | 质量目标 | 工期 | 项目经理 | 备注 | 签名 |
最高限价 | ||||||||
最高限价的85% | [提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原则排序。 | |
2.1 | 报价排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 |
2.2 | 符合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1. 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2.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3 | 评标程序 |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原则排序。 | |
3.4 | 评标结果 |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1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2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3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3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4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6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7 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8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9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形式评审 | A-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4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5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6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7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8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19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0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1投标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第三章 | 响应性评审 | A-2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其他 | A-24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A-25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
工程地点 | 施工单位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施工范围与内容: | |||
工程自检结果: 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 日期: | |||
质量验收评定结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工期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评定结果: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 |||
施工前中后照片: |
甲 方(盖章): | 乙 方(盖章): | |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日 期: | 日 期: |
甲方单位:(盖章) | 乙方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地址: | 地址: |
日期: | 日期: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计 | 备注/说明 |
1 | 不锈钢水箱(材质304) | 3*3*2 | 个 | 1 | |||
2 | 管道安装及恢复 | 原厂 | 项 | 2 | |||
3 | 原玻璃钢水箱拆除及更换 | 原厂 | 项 | 1 | |||
4 | 除渣费 | / | 项 | 1 | |||
5 | 运输费 | / | 次 | 1 | |||
6 | 小计(元) | ||||||
7 | 税金 %(元) | ||||||
8 | 总计(元) | ||||||
1、报价有效期90天。 2、施工工期:20天。 3、质保期2年。 备注:报价保留2位小数。 | |||||||
1、报价有效期90天。 2、施工工期:20天。 3、质保期2年。 备注:报价保留2位小数。 | |||||||
1、报价有效期90天。 2、施工工期:20天。 3、质保期2年。 备注:报价保留2位小数。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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