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服务项目
合计金额小写:800000.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万元整
48小时内至长沙血液中心医疗废物暂存点转运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签字
,
指定专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甲方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接收医疗废物,转运周期为两天一次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每48小时转运一次,每月转运联单备查
甲方责任:
(一)指定专人负责衔接、配合乙方的收运及处置工作,将本单位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的规定进行分类包装且放置于周转箱内;核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报主管部门存档保存5年。
(二)指定专人负责乙方提供的医疗废物周转箱的接收及管理工作,所有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必须集中放置在甲方建立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待运,并保证医疗废物周转箱完整不破损。由于乙方提供的周转箱承担一定的成本费用,甲方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俭使用。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周转箱破损、毁坏、丢失,甲方应按照壹佰元/套进行赔偿。
(三)医疗废物暂存仓库必须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暂存仓库应符合“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的条件,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配备水龙头、通风设施,有1米高的墙裙防渗处理,有污水处理措施。
(四)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形式按时结算医疗废物处置费。
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保证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的场所是湖南省环保厅特许,且具备先进的处置设备和烟气净化系统的规范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其处置技术和排放标准均应达到国家标准。
(二)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和周转箱收集甲方的医疗废物。
(1)周转箱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再进行交换使用。
(2)运送车辆专用,并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技术要求”。
(三)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按时上报环保部门存档。
(四)指定专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甲方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接受医疗废物。转运周期为48小时内转运。
(五)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子),定期体检。若发生感染性疾病由乙方负责处理。
(六)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在运输中,若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执行处理。
(七)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区内文明作业并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制度。
(一)甲方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按规定分类医疗废物,分别放入焚烧类和蒸煮类周转箱,不得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或非《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其它物质混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造成医疗废物无法及时规范处置的事实,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彻底地清运甲方的医疗废物,如乙方未规范收运,处置甲方的医疗废物,造成二次污染的事实,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因省环保厅负责协调、指定的医废处置中心停炉超过72小时所导致的处置能力缺失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三)乙方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的规范程序到甲方所在地和医疗废物处理地的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因此而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造成甲方其他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约定的周期内未及时将医疗废物转运并处置,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省环保厅负责协调、指定的医废处置中心停炉超过72小时所导致的处置能力缺失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