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cgzb-2023-0515/1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联系人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1553925511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CGZB-2023-0515/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CCGZB-2023-0515/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及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为银行、石油、石化、保险、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须出具为其分支机构的投标及其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能力的承诺书。但一家法人单位只能为其一个分支机构出具该承诺书参与竞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
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符合社保资金其他相关政策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
④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2)信誉要求: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30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章及本人身份证,到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2登记或通过电子形式登记,采购文件通过现场或电子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08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08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CGZB-2023-0515/1
2.项目名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60000元
5.最高限价:660000元
6.采购需求:检务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为银行、石油、石化、保险、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须出具为其分支机构的投标及其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能力的承诺书。但一家法人单位只能为其一个分支机构出具该承诺书参与竞标。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
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或符合社保资金其他相关政策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
④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2)信誉要求: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24日 至2023年05月30日
2.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章及本人身份证,到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2登记或通过电子形式登记,采购文件通过现场或电子方式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1.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2.地点: 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开标室
 五、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         
联系方式:  樊先生  0392-3399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分公司):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2         
联系方式: 韩女士  15539255114  hbfd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 155392551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0392-33995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2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5539255114
电子邮件:hbfd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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